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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伪造证件背着妻子偷偷卖房(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9:10 台海网

  伪造签名>> >

  让表姐扮妻子

  2006年9月18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

  法院查明,2006年9月4日,余燕与陈斌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双方在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上约定,将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39号22C以总价91万元转让给余燕。交易过程中,合同中张静的名字系陈斌签署,提交的张静的身份证系陈斌提供的假身份证,陈斌还带一名女性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交易大厅假冒张静在同意交易声明书中签名“张静”。

  事后,张静从厦门一朋友处得知,9月4日,陈斌带的女性就是陈的表姐,两人都是高高瘦瘦,并有几分相似。

  法院认为,该房屋是陈斌、张静的共有房产,陈斌未经张静同意,擅自将房产出售,所以陈斌和买方余燕签订的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2006年12月21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陈斌应在十日内返还余燕62万元购房款,并支付补偿款2万元,张静对陈斌清偿的44万多元银行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疑云重重>> >

  丈夫转移财产?

  一份由张静出具的署有陈斌签名的“保证书”显示,2006年9月26日,陈斌在交易被中止情况下,再次向余燕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2006年10月8日前,解决讼争房手续问题,若无法解决则于2006年10月8日退还已收购房款62万,并按合同条款补偿原告”。但陈斌至今未能解决讼争房手续问题,亦未退还余燕任何款项。

  说到丈夫陈斌,张静回忆说,他们是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的,陈是漳州人,当时在泉州成洲工业区一公司上班,没多久便辞职在家。2005年3年16日,两人在了解并不甚深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

  张静说,由于双方缺乏了解,两人婚后生活并不是很愉快,经常会为一些琐事争吵。2006月4月14日,两人干脆分居,陈斌久居厦门,张静则带着女儿小娴住在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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