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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印上道观广告牌变道姑 索赔5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10:22 国际在线

  

少女被印上道观广告牌变道姑索赔50万(图)

  资料图葛仙山距离铅山县城45公里,一副印有李文照片的大幅广告牌就竖立在葛仙山的山脚下,香客、游客们老远就可以看到李文穿着道服的大头像。

  据李文回忆,今年2月,李文初中毕业后,不愿再继续上学,就跟随母亲来到了离家不远的葛仙山上工作。母亲在那里烧饭。

  今年6月25日,葛仙山风景区要在葛仙山道观搞一个文化展演。这一天,来自四方的香客们非常多,各种表演节目也非常精彩。这天的上午九点多,李文被葛仙山道长“李会长”(当地人都这样叫他)叫去帮忙,并且告诉她:“因为人少,没有女孩子在那里,所以要你帮一下忙。”

  活动仪式开始后,李文被安排穿上了道服,和参加活动的道士们一起出席了现场。由于李文人长得清秀漂亮,又是活动中惟一的女性,她的出场引起了不少摄影师的注意。其中有一位摄影师对李文说,要单独给她拍张照。

  让李文没有想到的是,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却不断地听到有人叫她“小道姑”。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照片被拍成了广告竖立在葛仙山的山脚下。

  不仅如此,李文还发现,自己的这张照片还被收集在宣传册里,只要来此朝拜的香客都可以获得这样一份宣传册。

  因此,很多认识李文的人开始叫她“小道姑”,有些不认识李文的人在看过宣传册和广告后,再看到李文也会叫她“小道姑”:葛仙山的明星,小道姑来了。

   李文父亲:女儿肖像权被侵犯

  李文母亲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给小李文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创伤。她一直躲在家里,不肯出门。认识的她的人都叫她“葛仙山的小道姑”,原来和李文玩得最要好的同学们也都开始对她敬而远之。

  李文的母亲告诉记者:通常意义上来讲,信奉道教教义并修习道术的男教徒称为道士,女教徒称为道姑。而在农村,“道姑”意味着持斋守戒,不能出嫁。

  李文的父亲表示,葛仙山管委会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文的肖像权,他说:“李文还是个孩子,哪能受这么大的打击啊!按照常理,葛仙山管委会用我女儿的照片,应该征得我们的同意,而现在,他们根本就没有和我们联系。”

  李文的伯父告诉记者,这事发生后,李家人与葛仙山道观进行过多次电话交涉,但对方根本就没有把这事当成一回事,还推脱说这是葛仙山风景区的事。李家人表示希望对方尽快消除影响,并且能够拿出一个诚信的态度,双方坐下来和平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话,他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一个公道,并索赔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李文父母提起诉讼索赔50万

  葛仙山道观的李会长告诉记者:6月25日,葛仙山风景区要在葛仙山道观搞一个文化展演,目的也就是宣传葛仙山,拉动葛仙山的经济,给当地的老百姓带来实惠。

  当时,节目彩排的时候,人手不够,他就去找了李文,李文答应了彩排。彩排完了之后,李文就离开了葛仙山。7月24日,文化展演正式开始,因为一时找不到替补的演员,他就打电话叫李文过来演出,来往的车费由道观报销,演出也有报酬。

  演出那天,有市、县媒体的记者,还有一些摄影师都对展演进行了宣传。展演结束之后,葛仙山风景管委会制作了有李文头像的宣传画册。

  李会长表示,管委会没有经过李文同意就把李文的相片印上去,这是不妥的。如果李文的父母是诚心来协商的,大家可以坐下来慢慢谈,但是李文的父母一下就提出了高达500万元的赔偿,虽然后来降低到50万元。

  而展演是葛仙山风景区管委会主办的,葛仙山道观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地。在李文肖像使用这个问题上,道观是没有责任的。道观可以把李文家属提出的这几点意见向景区管委会转达,包括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也将尽快向相关单位汇报。

  最后,李会长表示,如果李文及其家人坚持索赔,那么应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记者随后采访了葛仙山景区管委会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究竟是谁的责任,最终该负什么责,都由法律说了算。

  记者发稿前获悉,葛仙山景区已经撤下了李文头像的广告宣传牌。而葛仙山道观和葛仙山风景管委会拒绝协商,李文父母已经向铅山县人民法院起诉上述双方,要求50万元的赔偿。(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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