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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为幌子 骗钱进监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15:3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博白讯 陈某携女友回家,喜事没办成却被女友骗走了4000元钱。经博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10日,博白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庄某英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月,庄某英在百色市打工,工作不但辛苦而且钱很少,便萌发了通过与他人建立虚假婚姻来骗人钱财的想法。经人介绍,庄某英认识了同在百色市打工的原籍博白县的陈某,两人不久便谈起了恋爱。庄某英对陈某无微不至的爱取得了陈某的信任。不久,陈某英应庄某英的要求携带其回家“看家门”,并依庄某英的意愿开了一张由庄某英设定密码的农行金穗卡,同时存进了4000元钱。之后,庄某英千方百计寻找机会用一张捡来的金穗卡调换了陈某开设的金穗卡,得手后即向玉林火车站方向逃跑,同月21日下午在玉林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甘小玲)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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