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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山体滑坡索赔案和解:受灾村民获补偿16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07:42 广西新闻网

  上林山体滑坡特大索赔案达成和解

  受灾村民获补偿160万元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孙小娟 通讯员杨莉梅)去年的一次山体滑坡,毁掉了上林县9户村民的家园。村民们认为这跟旁边那条上林至马山二级公路的设计和施工错误有关,于是将该公路的业主和施工方告上法庭,索赔200余万元。经过上林县法院的法官们近半年努力,双方当事人于日前达成协议:被告方愿意补偿160万元给受灾村民。

  山体滑坡酿灾

  9户灾民索赔200万元

  2006年8月5日晚9时许,上林县西燕镇寨鹿村新朝庄的村民正在看电视,一场灾难突然降临。受连日降雨影响,上林至马山二级公路旁的一段边坡发生滑坡,滚滚泥石从新朝庄对面陡峭的山坡上直冲而下,越过二级公路,直扑新朝庄。随着“隆隆”的巨响,9间民房顷刻被毁,19名村民被压在废墟中。

  此次事故造成5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11人轻伤,大批家禽家畜及其他财物被毁。

  9户受灾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下,暂时安顿下来。随后他们一致认为,桂西公路管理局在建筑上林至马山二级公路工程中的设计及施工错误,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今年2月7日,9户受灾群众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及工程施工方核工业华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共索赔201万多元。

  法官深入实地

  两个多月查明案情

  受理此案后,上林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事故发生地,进行了艰难的调查取证,并委托有关部门对受灾群众的财物损失进行了鉴定评估。两个多月后,案情逐步明朗。

  法官了解到,发生滑坡的路段施工业主是上林至马山二级公路建设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2004年9月23日,业主将此段工程交由核工业华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承建,并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2005年底至2006年初,经监理单位多次监理检查,认定该路段施工符合规范要求,业主遂向施工方支付了工程款。

  经过各方面的详实调查,法官得出结论:2006年8月5日的山体滑坡,是由于降雨、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类活动(修路)等多方面的原因综合造成的。

  10余次思想工作

  历时半年促成和解

  针对灾民们的起诉,桂西公路管理局认为,事情的发生纯属自然因素造成,他们在整个建设和设计过程中并没有过错责任,从人道主义出发,他们愿意适当作出补偿,但若法院下判,他们一分钱都不愿意出。

  针对这种情况,法院认为最好能组织双方达成和解。

  但是,调解要想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难度相当大。起初,灾民提出要200万元,而被告方只愿意补偿100万元。从今年4月底至10月中旬,法官们来来回回组织双方做了10多次思想工作,一次又一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双方的差额一步步缩小。10月18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方愿意补偿160万元给受灾村民,受灾村民不再提其他要求。

  10月23日晚,庭长磨立新向记者透露,目前第一期90万元补偿款已到法院账户,根据桂西公路管理局的承诺,剩余70万元也将很快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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