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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酒吧中 狼狗咬伤游客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09:34 云南日报

  眼周围共缝了42针很有可能影响视力

  

丽江古城酒吧中狼狗咬伤游客眼

  右眼部被狗咬伤后,吴女士不得不戴上大眼镜和头巾以遮盖伤口。

  核心阅读

  10月16日晚11时,正在丽江古城樱花屋酒吧里喝酒的吴女士,突然被一只大狼狗咬到了眼部,到医院后总共缝了42针,而且很有可能影响到视力。事发后9天以来,吴女士一直为自己的赔偿奔波着。

  但酒吧方面不认为自己该负责,因为肇事的大狼狗也是别的消费者带进店里的。9天以来,吴女士也找到了丽江的相关部门,但没有一个部门能真正促成事情的解决。昨日,吴女士表示,将来有可能会将酒吧和丽江一些相关部门一起告上法庭。

  在酒吧喝酒时被狗咬伤

  “今天,我哭了,我在丽江发生意外已经9天,忍住伤痛每天奔波于丽江市各个相关部门之间。”昨日,在丽江古城酒吧街消费过程中,被屋内一只狗咬伤眼睑的深圳游客吴女士终于获得了安慰,樱花屋酒吧负责人和游客吴女士以及她的委托律师终于坐到了一起。虽然酒吧负责人对吴女士表达了歉意,但吴女士表示,有可能会将酒吧和一些“踢球部门”一同告上法庭。

  10月16日晚11时40分左右,吴女士在樱花屋酒吧内消费时,突然被一只大狼狗咬到。事发后,吴女士一直到处反映。“我是一个未婚女性,脸部惨遭毁容,受伤的眼睛还能不能看见还是未知数,一想到这些,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23日,记者也接到了吴女士的求助电话。

  吴女士说,她是来自深圳的游客,14日和朋友来到了向往已久的丽江古城,就在准备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她们一行到古城酒吧街樱花屋喝酒时,却发生了意外。

  “当时,酒吧内竟然有一只大狼狗,我们都是女孩子,都很害怕这只大狼狗。但酒吧里的人却告诉我们,没事的,这条狗很乖,不会咬人。”

  谁知就在这时,这只大狼狗却在吴女士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蹿了起来,一下就咬到了吴女士的脸上,顿时,吴女士就感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的眼睛看不见了,只感觉鲜血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随后我被同伴们紧急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经医生抢救,右眼眼睑严重撕裂,上眼睑缝了35针,脸部裂伤缝了7针,眼睛视力损伤程度还有待拆线后方可鉴定,但我的脸上已经留下了几道深深的伤口,已造成了毁容。”

  狗主人也是在酒吧喝酒的

  当晚,吴女士拨打了110。

  吴女士回忆说,当时,两边桌子中间有一个很窄的过道。这只狗是黑色的,很大很高。说起狗主人时,吴女士自己也不大清楚。

  正当吴女士一行4人在桌子上喝酒时,旁边一名男子走了过来,给几个人敬酒。看到有人给自己敬酒,吴女士也礼貌地端起了酒杯,并喝了一小口。这时,吴女士突然看见了这名男子还带着一只大狼狗,看见吴女士喝了一口酒后,这名男子就把狗拴在了吴女士同伴的椅背上。

  “你不应该将狗带到这些地方来,这么大的声音,狗也会烦躁的。”吴女士还这样告诉那个男子。

  “我的狗习惯了,说这只狗是从小就在酒吧里泡大的。”这名男子回答。

  据吴女士介绍,被狗咬时,那个男子就在旁边,也很着急,这名男子马上背起她去了医院。到医院后,当晚的所有费用都是他支付的,而且还给吴女士一行留了电话号码。

  接警后,警方登记了吴女士和这名男子的身份证。后来,吴女士、这名男子和酒吧三方还一起到消协调解过。调解中,酒吧方面认为,“我们只是不该放狗进来,其他的不关我们的事,如果解决不了,就上法庭。”最终,调解并没有结果。之后,当吴女士想再联系这名男子时就发现,他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酒吧负责人看望吴女士

  24日10时左右,樱花屋酒吧总负责人牟鑫找到了吴女士所住的客栈,并向受伤的吴女士表示歉意。牟鑫说:“发生这个事,我们也是非常遗憾。来丽江到我们店里来消费发生了这样的事,于情于理我们应该过来看望一下。今天我们来迟了一点,但是我们还是诚心诚意地过来看望,表示慰问。”

  看了吴女士反映事情经过的材料后,牟鑫说:“有什么意见,什么要求都要讲。”得知吴女士已经报案后,牟鑫说,等公安机关尽量把情况调查清楚后,该酒吧怎么配合,酒吧就怎么配合,该酒吧帮助的,酒吧一定帮助。

  “目前,我们也正在收集证据,有可能会将丽江经反映后不作为的‘踢球部门’和樱花屋一同告上法庭。我们都是女孩子,几天来,基本上是投诉无门。哭也哭过了,伤心绝望也绝望过了。”

  代理律师在第二天就知道了事情的基本情况。“现在事情发生了,我们只能想到怎么去面对,谈到如何赔偿和善后的问题,我一直建议吴,尽量做到双方协商解决,这样大家都好。因不一定非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所以我们一直希望协商解决这个事。”

  受害者将保留诉讼权利

  律师坦言,吴女士对樱花屋几天前所持的态度不太理解,也非常气愤。“现在我们也保留诉讼的权利。”吴女士是在樱花屋酒吧里消费过程中受伤的,所以,樱花屋作为经营者应当对吴小姐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第一点。至于店里曾说“这个事应由人民法院来判定”,“这个观点我们也赞同。承担责任的大小,我们先可以通过和谈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谈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我们认为这也是可以的,也是正常的。”另外,吴小姐4人已经在丽江呆了9天了,她们的费用越来越高,急着要返回,所以在此之前,最好得到樱花屋的一个说法。

  据了解,事发第二日,吴女士曾打电话求助于旅游局和消费者协会。同日,再次来到古城派出所正式报案。樱花屋酒吧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虽然店里的狗目前还不明是谁带进来的,店方也有相应的责任,但店方始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好此事。

  丽江新闻热线:13388880002本报记者 王法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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