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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辐射,村民阻挠输电工程建设;线路难改,建设方坚持改线理由要令人信服。永嘉高压线建设遇到难题——  改也难,干也难,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11:54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 赵晓

  一份盖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乌牛镇十八垄村民委员会”红印的申请报告,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关注。这份报告的主题是“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给进入我村的50万伏高压线路改移”。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批示,记者近日到当地进行了实地采访。

  村民阻挠高压线建设,重点工程被迫停工

  村民们所说的这条高压线,是国家重点工程“浙江浙能500千伏乐清电厂送出工程”的一部分,为新建的乐清电厂配套工程,由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设计。

  据设计院的工程师介绍,他们按照国家电力部门有关技术规范,根据航拍图片等选择了现在的线路。他们这样设计,一是为了不跨越中雁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是为了减少施工难度,三是为了避免对十八垄村农居过多的干扰。设计方强调,他们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复。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7〕275号”在环评批复中要求:“对处于输电边导线垂直投影线外侧水平间距5米以内……的居民住宅必须全部拆除。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为14米。”

  记者来到实地查看时发现,线路将从十八垄村的十八垄和西泥两个自然村中间上空穿过,村中农居近旁不设高塔,线路下方虽有零星房屋但基本无住户。环评批复的要求,线路的设计是做得到的,而且还会有更多的保障空间。这里的工程于今年5月开工,8月16日被迫停工,原因是遭到了十八垄村民的阻挠。

  一方强烈要求“挪移”,一方坚决“固守”,双方意见正在交锋

  十八垄村口的一幅大标语表明,村民们不同意线路现在的走向。标语上写着“坚决要求□□高压线”。记者问闻讯赶来的村民老叶:中间是两个什么字?老叶说:是“挪移”。

  老叶是这次“强烈要求”行动的积极参与者,同众人到过厦门考察,也到过浙江省环保局上访过。他说,他们是6月份开始行动的。他们认为,高压线现在的经过路线,离种植地和农居太近,将来会造成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而且,村里将来的发展肯定要依靠这块地方,他们不能搬。他们不是不支持国家重点工程,也不是不准高压线进村,而是希望线路改变现在的走向,绕到村里的另一个方向。

  “改线路?!”这对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作为高压线的建设方,这家公司负责人说,乐清电厂明年3月就要送电了,我们的工程还卡在这里。改线路不是像村民说的动一两个高塔就行了,牵涉会很大,损失也会很大。记者了解到,改线路,光是繁复的申批程序就叫人望而生畏。

  浙江省电力部门的同志再三对记者强调,根据我国1998年11月发布的《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对敏感点的评价范围是“以送电走廊两侧30米带状区域……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而当地的两个自然村均在此两倍距离以上。工程项目主任说,我们的线路符合国家要求,要求我们改,需要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他们还有更深的忧虑:如果开了这样的头,以后其他工程就会更难办。他们的这种担忧并非多余。建设方说,就在记者抵达前一天,此条线路乐清市境内的某塔基施工也遭到当地村民的围攻。

  双方意见正在交锋时,7月11日,厦门某报刊出了一篇有关高压线造成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报道。这一报道引起了当地电力部门的强烈不满,这家报纸也于第二天发表了一篇题为《高压线不产生电磁辐射》的专家访谈。但这还是令从网上获悉此消息的十八垄村民们的情绪升温了。于是,有了老叶他们南下厦门、北上浙江省环保局的行动。

  信息错位、欠缺沟通,居民不买账,建设方只有被动等待

  一方强烈要求改,一方则表示坚决不能改。那么,当初双方没有沟通过吗?倒也不是。

  据建设方提供的信息,这一项目于2006年7月11日起,在《浙江日报》上公示了10天,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关于项目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媒体公示10日后,又在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网站公示;同期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发出调查卷230份,回收221份,其中个人调查卷中有3份是十八垅村村民的。可老叶说,他们是今年4月才得知此事的。村委会主任告诉记者,今年4月25日,镇里召集他们开会,告诉他们村里要过高压线。

  涉及多方利益的重大工程政策处理,当前已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以及包括业主和群众等相关利益方的高度关注。采访中,记者见到了这样几份文件。一份是在设计线路图上的几段批注:“原则同意该线路走向方案,但必须严格避开村庄和居民区,并由建设单位妥善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及衔接工作”,“拟同意镇政府意见,政策处理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这一文字的落款日期是“2007.1.21”;3月24日,局领导批示同意,并加盖了红印。另一份是温州市人民政府套红印制的“500KV浙能乐清电厂至温东变输电线路政策处理包干责任书”,其中明确要求“工程进度为2007年3月~5月完成塔基基础,2007年5月~8月完成立塔,2007年8月~11月完成架线。政策处理必须保证可按工程进度及时进场施工”,“各县(市、区)政府包干负责及时完成500KV浙能乐清电厂至温东变输电线路本县(市、区)境内段政策处理”,“适时召开镇、村一级政策处理会议,做好基层及村民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施工中业主(施工队伍)和地方关系,圆满完成政策处理工作。”这份文件的生效时间为今年2月。与这份文件同期生效的,还有一份“500KV浙能乐清电厂至温东变输电线路政策处理包干备忘录”,内有“温州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备忘录”等内容。

  建设方告诉记者,这是这项工程建设中的一项改革,以地方政府为主解决工程的相关政策处理问题,他们承担相关费用。然而,从以上内容看,各自表述之意不尽相同,且由此带来了实际工作中一些复杂的后果。

  三方各执其辞令工程搁浅,由表及里应引发深层思考事态发展至此,是谁都不愿看到、也不曾想到的。

  建设方很委屈:我们的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能随意更改;村民们很执拗:不是不让你们过,为了我们的环境和将来,你们挪个地儿都不行吗?管理方依法办事,更是硬碰硬。

  可事情总要有个结果。心急火燎的建设方表示,还是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做工作,以早日恢复工程建设。

  现场采访后,记者有几点想法。

  一是前期工作能不能做得更细些。如项目除了在主渠道媒体上公示的同时,能否也在当地群众较为熟悉的媒介上公示,表述方式让群众能看得懂。否则,你花了钱还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在这些问题上如果只注重形式,难免有些鸵鸟政策。再如,设计和环评中的现场踏勘很重要。当然,航拍图片、大比例地图也是从实际中来的,可是仅仅以此作参考依据毕竟缺少亲身感受。记者在现场看到,两个高塔的位置,并不像那位设计师说的一般高,而是有着明显的差异;某份批复上说线路“全线位于温州市辖的乐清市境内”也不准确,如果没有永嘉县境内的4公里线路,也就不会横生这么多麻烦。

  二是科普宣传能不能再深入些。记者感觉到,当前有一种将电磁辐射妖魔化的倾向。不作科学分析,无论种类、能量大小、频率强弱一律一棍子打死,再加上某些不负责任的宣传,使得这一原本就有点神秘兮兮的“玩意”变得人人害怕。像这样的现象,在我们身边已不是发生在一时一地了,亟须予以纠正。

  三是工程能不能整体考虑。据悉,变输电工程的立项需在发电厂立项之后。而事实上,电厂如同香饽饽,各地都争着要;变输电工程却有点像烫手的山芋,大家都有些缩手缩脚。可这二者的关系却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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