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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报料热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6:22 深圳商报
杨先生反映:长假加班不发加班费 杨先生来电反映:他在龙岗区平湖一家食品厂打工,近日结算工资时,厂方说工人“十一”期间加班不发加班费。他听说“十一”期间加班可以领取双倍工资。厂方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认为:员工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甘永辉律师认为:按照《劳动法》规定,对于10月1、2、3日加班的工人,无论以后有没有补休、调休,厂方都应该发给工人平时三倍的加班工资。厂方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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