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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遇劫该如何应变?机智周旋:脱险慌张呼救:遇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8:00 无锡日报

  利用对被害人生活、工作规律较为熟悉的条件实施犯罪,成为当前刑事犯罪领域出现的新情况。8月1日与9月20日,崇安辖区内就分别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抢劫案件,致一人被害。昨天上午,崇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结案释法会,邀请60余名辖区私营企业主与检察官互动交流:在遇突发情况面临暴力威胁时,该如何应变?

  8月1日晚,保利广场附近某餐厅老板娘在店内遭劫,1万余元现金被抢。当晚,得知被害人独自居住在餐厅内,该店服务员潘某遂在下班前藏身于店内一包厢内,持刀伺机作案。就在潘某拿刀逼迫,并用围裙蒙住被害人眼睛时,被害人非常冷静,并以走路不方便为由要求摘下蒙眼的围裙。经过一番机智周旋,潘某的情绪有所缓和,抢走现金后将被害人锁在衣柜内逃离现场。

  9月20日,广瑞路某制衣厂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厂内一老板娘遇害,现金及若干财物被劫。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曾经工作的工厂与被害人经营的公司相邻,且与被害人的雇员往来密切。当晚,张某翻窗进入案发现场,随手取了一把剪刀,并藏匿于操作台下。见只有老板娘一人在场时,张某现身实施抢劫,威胁被害人不要发声后,对方慌张呼喊,转身逃跑,张某遂持刀刺向被害人,将其杀害,并劫走现金和若干财物。

  据检察官分析,被害人的不同反应,可能影响犯罪分子的行为。而两起抢劫案有一定的共性,犯罪嫌疑人均熟悉被害人的生活、工作规律。当受到暴力侵害时,检察官建议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如果有能力制止犯罪行为,应当果断采取措施,制服罪犯。如果没有条件,可以采取缓和的手段,尽量不要进一步刺激犯罪分子,要避免其侵害手段的升级。

  检察官提醒私营企业主在招工中,应注重对应聘者的身份审查。8月1日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潘某在应聘时便冒用了他人的名字及身份证,心怀不轨。 (荣倬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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