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 乘的士报销遭遇“亏损”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10:1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罗斌实习生吕学敏)读者魏明先生经常因公乘坐出租车,凭车票回单位报销。但因加收的0.5元燃油附加费没有发票,他每月要“亏损”10元左右。

  魏明在汉口天门墩一家公司上班。昨晨,他从武昌友谊大道打的到单位,车票显示价格为24.5元,他实际支付25元,其中包括0.5元燃油附加费。他说:“0.5元燃油附加费没有发票,次数多了,我也就认了。”

  昨日中午,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十余名出租车司机。针对0.5元燃油附加费发票问题,记者听到了多种声音:没见过0.5元的发票,也没有乘客索要5角钱发票;听说有这种发票,但不清楚在哪里买;买这种发票太麻烦,所以放弃了。

  0.5元燃油附加费发票空缺的症结在哪里?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办公室刘洪昨日称,市客管处去年曾向省物价部门申请了0.5元燃油附加费发票,并下文要求全市出租车司机到市地税局购买燃油附加费发票,但响应者寥寥。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继兵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消费者支付了5角钱,理所当然应得到合法凭证。出现燃油附加费“发票空缺”现象,只能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环节上存在问题。

  (线索提供者魏先生获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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