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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体育赛事中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22:3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6日电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研究的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通过对目前中国体育市场的分析指出,体育赛事对吉祥物的特许使用权必须建立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架构的体制下,加大这一领域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规范其运作十分重要。 法律专家说,体育赛事在中国蓬勃发展,使得体育赛事吉祥物的商业运作变得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活跃,国家对体育赛事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但保护体制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制约了体育赛事吉祥物的商业运作事业的发展,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 专家指出,作为体育赛事的组织者,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赛事的转播特许权和赛事标志、吉祥物、简称的特许权。而特许权又必须建立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架构的体制下,因此保证赛事组织者及各方的权益,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就显得刻不容缓。 体育赛事中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基本包括赛事的标志、吉祥物、名称(简称)、口号和会歌。“吉祥物本身蕴涵着体育赛事的基本精神和举办国或举办地的文化、历史等因素,具有其特殊的意义。吉祥物的美术图样及其名称就当前的法律保护体系而言,应可以通过著作权、特殊标志、商标、专利四个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予以保护。”专家说。 据此,这一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认为,体育赛事吉祥物应根据其商业运作的形式,建立一个多方面的、立体的保护体系。需要注意的是,赛事组织者在发出征集要约时的著作权转让声明;社会公布阶段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开发过程中的许可使用,同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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