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生意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7日09:00 武汉晚报

  晓理 金文兵

  本报讯(通讯员 晓理 记者 金文兵)为争夺生意,一家大排档老板约人砍伤另一商家的员工。昨悉,朱某、邓某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7年。

  经查,2006年9月12日,汉口吉庆街的两家大排档因争抢食客而引发口角。其中一家的朱某先后两次邀约多人携带砍刀,砍伤另一家排档的员工。

  后经鉴定,有2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1人轻伤(重型)、2人轻伤、3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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