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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告状请走“卧巢”前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10:00 武汉晚报
万勤 许锐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许锐) 前夫离婚不离家,前妻将其告到法庭让其搬家。昨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 今年6月,张珊和黄军(双方均为化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坐落于东湖雄楚大街的一套住房归张珊所有,位于武昌的一套住房归黄军所有。签订离婚协议后,黄军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并赖住在女方的住房内。 张珊遂将黄军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搬走。 东新法院吴新莉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军自愿腾退房屋。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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