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捡走失主脚边钱包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13:5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家住洞头的郑某日前在失主脚边捡了一个钱包,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今年8月26日晚,郑某在洞头一个老人亭看别人打牌,正在打牌的王某身上掉下一个钱包,郑某迅速捡起并扔到亭子外面,随后到外面捡起钱包离开。经查,王某钱包里装有7900元现金。

  洞头县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案中的7900元不是王某的遗忘物,而是王某实际控制下的个人财产。遗忘物是指财物持有者本应携带而忘记带走的财物。而本案中王某将7900元掉在自己脚边的地上,本人一直在现场,未离开过钱,仍然对该笔钱拥有所有权、控制权。郑某在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7900元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客观特征。

  倪传芬 黄莹 叶友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