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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难的案子都能“啃”下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07:30 解放日报

  

多难的案子都能“啃”下来

  中等偏瘦身材,肤色白净,一副金边眼镜更添儒雅气质。看上去谦和内敛的浦东新区法院刑事法官马超杰,近年来成功审理多起疑难复杂的大要案。同事们说:“多难的案子,马超杰都能‘啃’下来。”

  “咀嚼”案中细节判无罪

  1995年4月,张某出资1500万元成立了一家房产公司。两年后,某地煤电公司与他的房产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煤电公司投入2500万元,于是房产公司由私营公司“转制”成国有控股公司。张某担任公司总经理。

  1997年10月,煤电公司撤股。此后,张某用350余万元公司资金,以公司名义买了6套房产。不久,检察机关找上门,认为张某受国有公司委派担任房产公司总经理,未经公司同意用公司钱款买房,应以贪污论处。

  法庭上,张某辩称:煤电公司的撤股协议早已履行,只是未变更工商登记。公司现已转回私营,自己有权用公司钱款、以公司名义购房。审判席上的马超杰很快意识到,案子的关键在于撤股生效时间是以工商登记为准,还是以实际撤股履行为准。这一标准直接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马超杰一遍遍翻阅卷宗,在与合议庭成员多次分析证据、证言后,最终确认撤股生效时间应以实际撤股履行为准,张某无罪。

  间接证据攻破“零口供”

  这是一起棘手的故意伤害案。案发当日,一群陌生人持砍刀等凶器冲进被害人家,不由分说对被害人一阵乱砍后逃离现场,被害人受重伤。赵某作为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由于持刀行凶者均未归案,公诉机关没有直接证据证实赵某雇凶伤人。赵某也始终不认罪,在法庭上一个劲儿地喊冤叫屈。

  赵某真是被冤枉的吗?马超杰认真分析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很快,案件脉络清晰起来。

  被害人及另两名邻居均证实,案发前赵某与被害人发生过纠纷,听到赵某扬言要叫人“摆平”被害人;两名邻居证实,看到十几名手持砍刀的男青年向被害人家方向走,其中一人同赵某打过招呼;还有一名路人证实,当持砍刀的人从弄堂走出来时,赵某在旁驱赶围观的人。

  上述证据虽不能直接指证赵某同行凶者的关系,但已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证实赵某指使他人对被害人实施报复。最终,赵某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本报通讯员 严剑漪 凌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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