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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再次调整瓶装液化气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08:08 台海网
厦门市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最高限价再调整,14.5千克瓶每瓶涨7元,涨幅7.34%。 厦门市物价部门昨日公告,即日起,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最高限价由现行6.55元/千克调整为7.03元/千克,即14.5千克瓶由95元/瓶调整为102元/瓶、10千克瓶由66元/瓶调整为70元/瓶、5千克瓶由33元/瓶调整为35元/瓶。 厦门市物价局称,国际市场原油连续涨价,进入秋冬后各大炼油厂陆续检修,促使民用液化气出现季节性供应偏紧,液化气采购成本从月初的6160元/吨涨到目前的6760元/吨(含税、运费,不含码头费用),因此作出上述调整。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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