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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为安居打官司赶儿出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08:30 无锡日报
因难以容忍儿子的言行,持有房屋产权的老母亲为赶儿出门,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昨天,从滨湖区法院得到证实,这起房屋迁让纠纷案已有结果,法院对老母亲要求儿子迁出居所的请求予以支持,并依法判决儿子必须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迁出母亲的房屋。 母亲陆某系房屋产权持有人,儿子许某结婚后,即搬出并将户口迁出。2002年夏,许某与前妻离婚后,又搬回与母亲一起生活。2004年11月,许某结识现在的女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共同居住在上述房屋内。近两年来,母子为家庭琐事时常发生矛盾。母亲无奈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与同居女友迁出。 (益众杨丽琳)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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