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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拒绝让其看望小孩 为争得探视权女子告前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10:5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赵美玲与方刚都是南京浦口人,今年30多岁,2001年10月份,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当时儿子才1岁多。此后,赵美玲再婚,再没有生小孩。到了今年,她得知与方刚生的儿子已经上一年级了,回想当年小孩的面容,赵美玲备感思念,而方刚却拒绝让她看望小孩,赵美玲气愤之下,今年初起诉到浦口法院要求探视权。

  方刚在法官面前表示,“当时儿子还小的时候,她就从来不肯带。而且离婚之后,她也没有支付过抚育费,现在她自己没有小孩,就想看望小孩了。”赵美玲则是十分伤心,称她想付抚育费的,但找不到方刚。

  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此后,每月的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日上午11时20分至下午5时,为女方探视儿子的时间。探视的方式也很特别,就是赵美玲不许到方刚家探望,而是由方刚从学校将小孩接出,到校门口将小孩交给赵美玲。如果赵美玲主动到学校将小孩接出,则取消她的探视权。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知秋 王霞 民仆 编辑: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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