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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搬家公司挖坑设套布“陷阱” 本报教您维权见招拆招躲“暗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05:17 沈阳网-沈阳日报

  

部分搬家公司挖坑设套布“陷阱”

  大江漫画 不给加钱, 我就不搬了!

  编辑同志:

  10月19日那天,我被搬家公司狠狠地“黑”了一把。当时,我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来帮我搬家,事先我在电话里和他们的负责人讲好,价钱是140元钱,时间定在晚上7时。

  在谈价时我问搬家公司的人:“价钱讲好了,是不是就不加钱了?”他们回答:“不加钱了!”我又问:“任何一种情况都不会加钱了吗?”他们回答得很肯定:“是!”

  可是,开始搬的时候,搬家公司的人变卦了。他们先埋怨说我家的东西太零碎不好搬,后又强调车无法开到楼单元门口,所以必须加钱,而且一加就是100元。

  我问:“咱们不是说好不加钱的吗?”他们则说是因为我事先没告诉他们车停不到楼门口这个情况,后来就干脆不承认说过“不加价”的话。最可气的是,搬家公司来的三个人态度十分蛮横,扯着嗓门在我家里大嚷大叫,说:“要搬就得加钱,不搬就得给50块钱的空驶费!”

  我当时相当气愤,但为了不影响邻居休息,只好给了他们50块钱让他们赶紧离开。钱虽然不多,但确实让人憋气:眼看着家里的东西都打好包,搬不到新家去,眼前的家连个下脚儿的地方都没有了,这么晚我们去哪里住?这搬家公司简直是又讹人又坑人……

  读者金先生

  金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掉进了搬家公司的陷阱里。搬过家的人都说,“坐地起价”还只是“搬家陷阱”中的一环,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刚躲过一个坑儿,又进了另一个套。

  “坐地起价”抓住消费者软肋

  “坐地起价”是许多不正规的搬家公司常用的一招,却屡屡得手。吉林来的老吴曾经在沈阳的两家搬家公司打过工,他说现在沈阳的搬家公司特别多,消费者肯定会“货比三家”。“如果一开始就说搬个钢琴要加多少钱,搬浴缸又要加多少钱,人家肯定就要合计了,弄不好就会找别的公司搬。所以我们一般就往低说个估价,到跟前儿才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东西太多”、“东西太大”、“东西太零散”、“路程太远”、“没有电梯”、“车进不了院儿”这些几乎都是加价理由。曲女士说,自己去年搬家时找的搬家公司给她派来一辆小厢货车,导致她家的东西一车搬不走。“那个搬家公司说要给我搬两趟,但必须加钱。”我说“笑话,难道你开5个轿车给我搬家,我还得给你5份钱不成?”这种变相加价的做法,被曲女士一口回绝。

  老吴告诉记者,搬家公司抓住消费者这样一个心理:东西都打好包了,时间都定好了,怎么可能不搬家?“加个百八十块的虽然憋气,但事到临头你是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

  搬家工人老吴支招儿:搬家的人就得自己长精神头儿,自己家里有什么东西事先要主动和搬家公司说好,大件的比如钢琴、浴缸;需要拆装的像空调、组合柜、衣柜什么的都要讲明白价钱;路的远近、楼层高低、有没有电梯、车能不能进院都要事先说清楚,省得到时憋气。

  “顺手牵羊”专攻马虎大意者

  搬家工人“顺手牵羊”的行为在搬家过程中虽不常遇到,但消费者一不留神,遭到的损失可不小。

  今年6月份,李先生在搬家时险些中了此招。“当时来了三个工人,装完车,车门都要关了,我一个来帮忙的朋友提醒我说,应该有个人和搬家工人一起押车,我赶紧让搬家工人把车厢打开。”后车门一开,李先生心里“咯噔”一下,车上自家的一个包裹已经散开了,里面几个小口袋都露了出来。“一个工人说是车太颠给颠开的,他们正帮我收拾。虽然最后没啥损失,我心里也直画魂儿啊。”

  当事人李先生支招儿:搬家时候别嫌累,贵重物品千万要随身携带!搬家时多找几个亲戚朋友帮忙看着,要时刻盯住自己家的东西,人少了顾不过来就容易出问题。

  “取证难”钻法律空子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谷有常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对搬家公司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上,“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很麻烦,主要在于取证难。”

  就是这个“取证难”让“搬家陷阱”一环套着一环。家住沈河的付女士在搬家的过程中,一个一千多块钱买的玉器被磕坏,工人说自己只能给赔150块钱。“他是个工人,没有多少钱,可也不能就让我认倒霉啊。”付女士找到搬家公司,对方的答复是,赔200元钱,不行就辞退那个工人。付女士说:“我并不想让他辞退工人,我只想让搬家公司照价赔偿我的损失,可人家说你凭什么定价?东西的发票找不到了,只能干吃哑巴亏。”

  刘先生碰到的搬家公司则是彻底爽约,说好早上6时来搬家,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谁知搬家公司为了抢另一个活儿,愣让刘先生一家等了一个半小时。这期间,刘先生一家人走不了,租房子的进不来,乱成了一锅粥。“搬家公司来了,你除了干生气也没有别的办法!”

  谷有常表示,对于这种情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与搬家公司提前签订协议,一旦出现各种问题,可作为证据。可是在采访中,大多消费者似乎还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订协议的意识。而记者在与几家搬家公司的联系过程中,当提出要签订协议时,对方都说“用不着”。

  “那如果出现物品损坏怎么赔?”记者强调。

  “我们照价赔偿!”

  “照什么价赔?”记者追问。

  “……我们再商量。”

  谷有常支招儿:不要轻信小招贴上的搬家公司,尽量找正规的、大一点的搬家公司。联系时,要到搬家公司看一看,看是否有正规的办公场所、工商执照等;古董之类的贵重物品或易碎物品最好和搬家公司提前说明,做特殊处理;最好要和搬家公司签订协议。本报记者王靖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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