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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生前欠下巨款债主要求子债母还 12万购车款成官司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09:30 云南日报

  常言说得好:父债子还,可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债务纠纷中,债主却要求母亲偿还已故儿子欠下的巨额债务。为了这起官司,年逾6旬的马女士不仅承受着丧子之痛,还要从江苏赶赴昆明来应诉。在二审中,12万元购车款成争议焦点。

  儿子欠债父母来还

  马女士家住江苏盐城,与丈夫离婚后马女士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她儿子汪先生在昆明做医疗器械生意。去年6月8日汪先生在车祸中身亡,正当她万分悲痛时,一张法院的传票寄到了她家。原来是儿子生前向一个姓朱的朋友借下几十万元债务,汪先生去世后,朱先生便将昔日好友遗产继承人——汪先生的母亲、父亲、妻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3人一起赔偿36万元。

  随后,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3名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采取了缺席审判,还将马女士在昆明的一套房子查封了。

  五华法院一审认定:汪先生和原告朱先生是好朋友,早在2005年12月,汪先生买车时钱不够,朱先生便向银行贷款12万元,借给他购买了一辆“现代”轿车。之后,汪先生陆陆续续还了3.3万元给朱先生。与此同时,汪先生因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多次向朱先生开口借钱,至汪先生去世前,朱先生前后共借给他26万元。

  审理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令3被告赔偿原告17.8万元,余款16.9万余元用汪先生的遗产继承范围内归还原告。对于买车借款的利息,法院认为于法无据,没有支持。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12万元买车款成争议焦点

  二审开庭时,马女士的代理人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提出,一审时,马女士因故没有到庭,很多证据没有提交。对于有借条的借款他们认可,但对于用于买车的12万元,因没有借条不予承认。朱先生陈述说:“12万元买车款,因为是好朋友借钱,出于信任没有写借条。可事后,汪的妻子出具证明,证明这笔借款的存在。”

  为此,刘爱国出示了一份证据,欲表明买车的12万元借款子虚乌有。他说汪先生的妻子在说谎,事后他们又得到一份证据,这份证据表明汪先生的妻子为逃避债务,为朱先生作了假证明。两人约定好,“事成”之后,汪先生的妻子可以不用承担一部分债务。

  对于有借条的26万元借款,马女士说:“这包括了22.6万元借款本金和高额的利息,利息过高,我们不同意支付,应按法律规定的利息计算。”

  由于出现新证据,法院宣布此案延期审理。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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