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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大妈管闲事援助民工 为送气工争来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11:5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

  大妈组成了援助团

  10年前,李建从安徽农村来到南京打工,当上了一名送气工。小伙子勤劳肯干,10年来送气近万瓶,居民们只要一个电话,李建总能及时地将煤气送到家,而且气瓶也总是干干净净,雨花台区一小区里的住户都对他赞不绝口,特别是那些大爷大妈,对李建更是喜欢。但从2007年6月开始,居民们发现,送气工换了人。一打听才知道,李建不小心伤了脚。小区的刘大妈、张大妈们一听,可担心了,纷纷到气站看望李建。看李建伤得不轻,大妈们让李建赶紧到医院看看,李建说:“我每个月只拿600元工资,又没有保险,老婆孩子3人,哪里有钱去医院看病啊。”这句话引起了张大妈的注意。张大妈想起前几天社区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中,听到工作人员讲到75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事,而且农民工也应办理保险。在张大妈的点拨下,李建打电话向公司提出了办理养老保险的要求。没想到,公司工作人员一口答应,并约定了见面商谈时间。在等待的这一段时间里,李建思前想后,不知道公司是否会履行承诺,而且自己对法律规定也不了解。大妈们也对公司有怀疑。于是,在约定日前一天,大妈陪着李建,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求助。

  法援中心伸援手

  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这对看似母子的当事人。经详细询问,援助中心认定李建虽然很早就在气站工作,但和单位之间一是没劳动合同,二是没参保,三是工资也达不到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李建是农民工,收入少,经济困难,申请补办养老保险待遇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中心决定为李建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李建有一份稳定工作不容易,为顺利解决矛盾,中心决定先从非诉讼角度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其代理人。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中心人员先期为李建办理了援助手续,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协商保险后期补办。

  所在单位终妥协

  6月29日上午,律师带着当事人来到李建所属公司。公司负责人突然以公司正在改制为由,推翻了对李建的承诺,对律师也避而不见。李建和大妈们的担心成了现实。考虑到公司现状和对李建的态度,援助中心决定该案件转为诉讼援助,为李建拟写好仲裁申请书后,律师陪同李建到仲裁处申请劳动仲裁。等待仲裁开庭期间,律师又多次与李建所在公司联系,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对农民工政策角度出发,对单位晓以利害,希望公司积极应对此事,避免矛盾升级。在律师的再三劝告下,公司也从一开始的不配合、抵触到主动与律师联系协商。9月中旬,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代表公司答复律师,同意与李建补签劳动合同,补缴养老保险,工资重新协商,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就在开庭前一天,李建收到了公司已办理好养老保险手续的通知,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养老保险网站上,李建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经与律师协商,李建决定听从律师建议,撤销仲裁申请。自己从没想过的事居然办成了,李建很激动:“我这个农民工也享受到了城里人的待遇,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我的后半生有了保障了。真要好好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大妈们。”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吉启雷 编辑: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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