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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好心”避讳惹麻烦 买楼盘却上不了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11:5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

  [新闻提示]

  在南京打拼十多年的福建人苏先生用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下关区一套高档住宅,可是这座百万豪宅却因为上不了户口让苏先生一直烦恼着。原来,苏先生家住4楼,可是开房商为了避讳“4”这个数字,将4更改成了5,因此苏先生的家就变成了501室。由于房产证上房屋坐落与房屋状况登记不符,公安部门就无法办理户口。

  苏先生:

  买了房落不了户

  今年四十多岁的苏先生十多年前从福建泉州老家来到南京做生意,从卖调味粉起家经过多年的打拼,苏先生今年年初花了近100万在南京下关江边购买了一套比较著名的高档住宅。“花了我半生的积蓄,还向朋友借了不少钱。”苏先生告诉记者,买这套豪宅的重要原因就是为了孩子,就连房产证上写的都是孩子的名字。由于儿子现在正读高三,准备明年在南京参加高考,所以要把户口迁过来。可是当苏先生带着房产证到派出所去办户口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因为房产证上房屋坐落与房屋状况登记不符,一个是501室,一个是4楼。“我们家住4楼,可是房间号却是501,电梯里也是5楼,没有4楼。民警当时都怀疑房产证是不是假的!”苏先生很委屈地说。眼看着11月1日高考就要报名了,可是户口却一直办不下来。就这样,从8月中旬开始,苏先生就一直在为户口的事情跑开发商、跑房产局,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说法。

  开发商:

  避讳号码4改5

  在苏先生新家楼下,他指着四楼的一个窗户告诉记者他们家就住那。等上了电梯后,记者才发现,电梯里没有“4”这个按钮,只有“5”。同时,这幢房产证上登记的28层的高层住宅电梯里也没有“13、14、24”的层数,“12”过后就直接跳到“15、16”。在苏先生的房产证上的房屋坐落标明是:“1幢1单元501室”,紧接着下面的房屋状况一栏“所在层数”却是4。“这也是派出所不给办户口的原因。”苏先生说。随后,记者咨询了该小区的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外国人觉得13这个数字不吉利,4、14、24这些带4的是中国人不喜欢。开发商主要就是从避讳的角度出发的,也是迎合市场的需要,因为他们卖的房子是高档楼盘,好多外国人买,因此对数字也就比较注意。当记者询问买了房后会不会出现落不了户的事情时,售楼小姐表示不会,因为只是更改了号码,其他的没有动。而售楼处这样的答复显然和他们的业主之一的苏先生的现实遭遇不同。

  公安部门:

  责令开发商整改

  因为孩子的高考报名时间在即,苏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意也没心思去做。多次去找开发商,对方说一直在和派出所协商,肯定会给业主解决,可是一直都没有明确的答复。无奈之下,苏先生只好又来到小区所在的下关公安分局中山桥派出所求助,值班的户籍警官表示,像苏先生这样买了该小区房子落实不了户口的人不止一个。1幢的1、2、3层是与房号对应的,而开发商没有设置4、13、14、24的楼层,全部都跳开了。因此这栋楼从3层以上所有的住户,房号与所在楼层都不能对上。而市公安局有规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整改过来,不然户口都迁不起来。

  记者又向南京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对方表示,房产证上门牌号码不对应,按照市局对门牌规范的相关规定不给迁户口。下关公安分局户政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已有不少业主向他们反映过办不了户口,他们也很烦恼,因为1号楼和5号楼的门牌号码都是不对的。而门牌号是属于公安机关管理,开发商这样的改号行为已经给警方办理户口造成了麻烦,已经勒令对方整改,可是却迟迟不见动静。针对目前的情况,办户口是肯定不好办,如果需要警方出具什么相关证明还是可以配合的。

  招办:

  凭警方证明可报名

  由于苏先生急于给孩子报名,考虑到事情的特殊性,中山桥派出所领导决定特事特办,在请示过上级部门后,决定给苏先生开一张证明。向教育部门证明苏先生在中山桥派出所辖区内有一套住宅,因为房号的问题户口暂时办不下来,请相关部门酌情予以照顾,并盖上派出所的章印。当苏先生拿着这张证明来到招办,招办工作人员表示,11月1日2日两天,全市高考统一报名。苏先生的儿子可以拿着这张情况证明参加报名。但在明年的4月30日之前,户口问题必须到位,不然苏先生的儿子只能回福建参加考试。

  房产局:

  改号并不违规

  南京市房产局商品房管理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将楼盘里房号变更并不违规,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南京像这样的楼盘很多。如果业主要办户口的话,只能和开发商去协调。而记者在新街口一些高档写字楼调查时发现,楼盘的电梯里也都没有“13、14”这样的数字,有的是用“12A、12B”代替,有的则是直接跳过。不少市民也对这样的“跳楼号”持欢迎的态度,大家都对这两个号码有一种忌讳。对于苏先生这样的情况,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燕律师表示,因为苏先生和开发商之间有买卖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开发商有义务来帮助苏先生协调解决。要明确责任,对开发商有所约束的话,目前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位心理学专家也表示,目前社会上对数字的选择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但数字仅仅只是数字,与生活中的福祸吉凶并无内在联系,所以开发商在设置楼层时,完全没有必要盲目忌讳。

  编后:

  开发商为了避讳,把楼层、房号里“不吉利”的号码跳过,对于购房人来说起初本是好事,但到了派出所这儿却出现了新的麻烦,户口办不了,而且在这家楼盘受此影响的就有好些业主,相信这种情况在南京其他一些楼盘都不同程度存在。尽管开发商将房号变更从房产管理上并不违规,但从户政管理上却违规了,开发商虽然已经把房子卖掉了,但是还是不应该将这个麻烦丢给买房人,整改一下似乎并不是什么麻烦事。记者在此建议一下房产管理部门,在房屋买卖合同上还要加上一条:购房人因为房屋本身的原因上不了户口的,开发商应该对此负责解决。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裴睿 编辑: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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