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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7岁时盗窃潜逃11年 升职后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16:48 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夏文、张妍、记者徐小勇报道:今年8月,在外打工11年的李军(化名)终于鼓起勇气,回分宜老家,为自己在17岁时犯下的罪行投案自首。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主动认罪行为,让他得到了从宽处理。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的判决结果,让他重新踏上了打工路。

  少年盗窃被抓趁机逃跑

  1995年,17岁的李军经常在外面玩,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有一次,李军和朋友在外喝酒打牌没有钱,便商量偷东西换钱。随后,李军和几名同伙来到一建筑工地,偷得了一些钢筋,并将其卖给废品收购站。此后,李军和同伙只要没钱就四处偷盗。

  1995年10月至1996年2月,李军因多次伙同他人盗窃,被当地公安局抓获。在接受民警审讯后,李军悄悄跑回家。当晚,李军从家里拿了些钱乘火车逃到深圳。

  当小区保安抓窃贼立功

  1999年4月,李军应聘到深圳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员。有段时间,该小区发生多起盗窃案,李军得知后,采取蹲坑守候的方法,成功抓获一名入室盗窃者,并将其扭送到派出所。2003年,李军凭着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被公司领导提升为主管。

  11年内心挣扎终回家自首

  在公司同事面前,李军追求上进,但逃亡11年来,李军内心一直提心吊胆,经过多次思想挣扎,李军决定回家自首。今年8月,李军买了一张回分宜的火车票。

  当地检察院鉴于李军犯罪时未满18岁,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公诉意见,法院审理认为,对李军判处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遂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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