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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不达标物业接新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1:32 国际在线

  物业管理四大问题有了解决方案

  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尚不足两成、物业费难收、物业公司“越俎代庖”收水电费……昨天,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会议交上《物业管理条例》检查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明确指出北京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针对这些“病症”,提出了明确的解决药方。

  ●问题一:目前,全市3200个住宅项目中,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委会的只有574个,成立率仅为17.9%,还不到两成。业主委员会不成立将导致很多物业服务无法开展。截至今年4月,北京收取商品房住宅维修金130亿元,但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由业主大会决定并经全体业主2/3以上通过,由于业委会成立率低,绝大部分小区无法使用这笔钱,全市累计支用维修资金415万元,使用率仅为3%。

  回应:业主委员会将获法律地位

  本市将抓紧调研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将相关内容列入立法计划。今年年内将出台业主大会成立和运作指导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规章,明年上半年出台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

  ●问题二:不少小区业主家的水电气热费都是由物业公司代收,容易造成物业把售水、售电等事项当作催缴物业服务费的手段。

  回应:物业不得代收水电气费用

  本市将强化公共服务职责。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要承担物业区域内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维修及养护责任,实现向业主、使用人等最终用户收取使用费用。

  ●问题三: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导致住房质量不合格、销售面积缩水等问题损害业主权益。此外,公摊面积划分不明确,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服务供应不到位造成业主生活不便。近两年全市59件重点物业纠纷中开发遗留问题超过一半,宣武区法院近年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有七成是开发遗留问题引起的。

  回应:开发遗留问题将分类清理

  2008年,全市将对住宅项目开发遗留问题情况进行调查,并对问题进行分类,逐步清理。

  ●问题四: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淡薄,仍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态度差,甚至有野蛮粗暴的做法。服务不到位,有的盲目追求利润,收费至上,收费与服务不相符。

  回应:物业不达标不许接新项目

  2008年将在全市推行物业服务标准化。对于那些不能达标的物业企业,将被督促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将不允许再承接新项目、晋升资质等级。(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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