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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偷儿的故事和“三个警示合一”有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2:14 东南快报

  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今天这两件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说的也正是这个理。

  玉树社区林小姐来电:

  前几天我遇到个小偷,当时真够险的!

  那天是10月25日,我和女友在五一南路“好又多”超市附近的天桥上,没留神身后有双“黑手”朝我们的包伸来。

  “你们干什么?”只听得一声怒斥,我们回头一看,是位年轻小伙子在喊。那偷儿胆也真大,手持一把凶器,竟想去报复那小伙子。

  就在这紧急关头,又有个男子,从天桥下冲上来,抱住偷儿的腰,愣是从他手里夺下了凶器。

  紧跟着,社区民警也来了,大家一起逮住了偷儿。

  后来,我们一问,夺下偷儿凶器的那男子,原来是玉树社区治安巡逻队的,姓黄。

  小记核实>>

  说起发生在林小姐身上的这件事,玉树社区民警都说和他们从10月16日开始首创的“三个警示合一”防盗反扒形式有关。

  “三个警示合一”是什么?

  在辖区天桥上,小记找到了第一个“警示法宝”——一个小喇叭。

  小喇叭绑在天桥栏杆上,不断发出“请过往行人注意随身钱财”的语音提醒。“每天广播十三四个小时,目的就是提高行人的警觉性。”社区段警邱警官说,“我们还打算录制一个女生版的语音提醒,替代这个男声版的,更温馨些。”

  小喇叭的旁边就是第二件“警示法宝”——一张写有“谨防扒窃”的大牌子。

  邱警官说,这牌子24小时都会立在天桥上,在深夜也能被路灯照得很显眼,警务室还打算再做第二面。

  至于第三个法宝,读者朋友你大概也猜到了。对了,就是社区治安巡逻队。

  “治安巡逻队员每天在主干道上巡逻,10月25日的那个案件,多亏了老黄等巡逻队员的配合,才顺利抓到了歹徒!”玉树社区郭书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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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这支“路灯保护队”

  为了构建和谐城市,在福州还有这样一支“路灯保护队”,每天24小时巡查蹲守在市区重点路段,专门保护城市的“眼睛”——路灯。

  自打保护队成立以来,电缆被盗事件大大减少,去年路灯电缆被盗损失300万元左右,今年1月至10月,路灯电缆损失已降至30万元。

  前不久,队员在西河当场抓住一个偷变压器的贼,前后经过不过5分钟!

本报记者 王进 李新志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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