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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描述”枪手们作案过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2:30 武汉晚报
市中院昨审理台球厅枪击案 刘丰 实习生 郭莹 本报讯(记者 刘丰 实习生 郭莹)因为发生纠纷,几名歹徒持枪将一台球厅老板枪杀。不过,凶手作案过程被监控摄像头“看”得清清楚楚。昨日,市中院公开审理潘某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2月24日凌晨,潘某因打台球与新民众乐园附近的一台球厅老板解某发生纠纷。随后潘某邀约他人实施报复。当日凌晨3时许,潘某、危某、黄某、易某等6人先后抵达现场,6人分别持1支猎枪、1支气手枪、2支仿“六四”手枪、2支长枪。随后台球厅内传出一阵枪声,6人很快逃离现场。事后发现,解某胸部中枪死亡。 整个作案过程恰巧被监控录像“锁定”,警方据此很快抓获潘某、危某、黄某、易某等4人,并缴获一支气手枪。公诉人称,监控录像十分清晰,每个人的作案过程都能直接辨认。 庭审中,4被告对故意伤害罪名未持异议,但对枪支来源及是否开了枪均有不同供述。 死者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20余万元,4被告均表示愿意通过亲属赔偿。本案将择日宣判。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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