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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给伯父没办收养手续 老人去世后房产咋继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11:1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近日,记者接到了一位市民的电话,称自己多年前就作为养子跟伯伯一起生活,伯母因病逝世后,伯伯后来又续娶了一位妻子,现在两位长辈均已过世,留下一处房产,自己要跟伯伯后妻的孩子争夺继承权,不知如何处理。

  这名姓陈的先生说,因其伯伯家没有子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十几岁的他被父亲送给伯伯抚养,因是亲属关系,当时只把户口迁了过去,归入伯伯家的户口本上,但并没有办理相关的抚养手续。从此后,陈先生与伯伯及伯母一起生活,其间上学至成年后,又娶妻生子。后因自己置办了一处房产,因要办理房产手续,于是自己就将全家户口迁入到自己房产的地址及户口本上,但两家人还是在一起生活。随后,伯母因病去世。伯伯经人介绍,于10年前又找了一个伴侣,登记结婚。虽然伯伯另娶妻,但陈先生仍然跟伯伯一起生活。一年之间,继伯母和伯伯先后离开人世,留下了一处房产,在陈先生要办理变更手续时,继伯母的子女提出了分割这处房产的要求。陈先生称,继伯母当时有两个子女,均已成家。而陈先生自己的户口已迁出伯伯家的户口簿,但两位老人的生前身后事,均是由陈先生负责照顾和处理的,现在继伯母的子女要求分割房产,这让他十分困惑。

  在分析了双方的关系后,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利军律师告诉记者,首先陈先生要证明与其伯伯形成了收养关系,比如是否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或者提供以前的档案证明互相承认的养父子关系,陈先生可到户政部门查找早期的黄颜色户页,上面标明的人生关系,可以证明他与伯伯间的父子关系。此外,罗律师称,在继承房产上,先要看该房产是陈先生伯伯与继母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是前者,陈先生可以独自一人继承,继伯母子女无权继承,如果是后者,因继伯母先于伯伯死亡,因此陈先生可以继承大部分房产,而继伯母子女只能继承小部分房产。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梅建明 编辑: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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