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用租来的轿车去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11:3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先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轿车,再将轿车质押骗取“借款”,当骗子故伎重演时被受害方识破并扭送公安机关。日前,永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两被告作出一审判决:温州市区的黄某和永嘉籍的张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年和3年,各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

  据法院一审认定,今年3月17日,黄某、张某因赌博输了钱,为了寻找赌资,经预谋后,便到市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广州本田轿车,并伪造了轿车行驶证。当天,黄、张两人将广本轿车作抵押,向永嘉县瓯北镇居民柯某借钱9.5万元。

  两人初尝“甜头”后,便故伎重演。当月28日,他们来到市区另一车辆租赁有限公司,租了一辆奥迪A6轿车,用同样手段伪造了车辆行驶证。随后,他们将车开到永嘉瓯北某汽车修理厂。黄、张两人向修理厂老板陈某提出将该车作质押借款20万元。而谨慎的陈某悄悄通过他人查询得知奥迪轿车并非黄某、张某所有,便将黄某扭送到当地派出所,而张某趁机逃离了现场。一个月后,张某落网。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黄云峰 谷子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