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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望成为《见义勇为奖励办法》第一例受益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11:34 温州都市报

  

他们有望成为《见义勇为奖励办法》第一例受益者

  本报讯乐清两位市民勇抓小偷受伤入院(本报昨天曾予报道),昨天,乐清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郑建海到医院看望两人,并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按照《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做好安抚工作。记者从市综治办了解到,该两人的行为一旦被确认是见义勇为,将成为《实施办法》颁布以来第一例受保障者。

  前天清晨,乐清民间反扒特勤队队员小王和热心市民老刘,在乐清市乐成镇中心市场挺身而出勇抓小偷,被小偷刺伤入院。小王是新温州人,他的住院费用都是由反扒特勤队队员及朋友拼凑的;老刘的住院费用也是妻子向左邻右舍借的,仅前天就花费了3000来元。

  据了解,我市在今年9月底正式颁布实施了奖励办法,规定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由有关各方全额埋单。

  “他们两位的行为让人敬佩,更值得大家学习。”昨天下午,郑建海到医院看望了小王和老刘,并送上了慰问金。郑建海表示,将督促当地公安部门加大力度,尽快将不法分子抓捕归案。

  本报记者 朱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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