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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气饮料乱傍“名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1:10 石狮日报
前日,李先生途经富贵鸟集团附近一小超市,平时喝“统一”鲜橙多的他从货架上取出一瓶。在看了生产日期后,李先生意外地发现“此鲜橙多非彼鲜橙多”:除了品牌和生产厂家的名字、地址、联系方式与“统一”鲜橙多不同,外包装基本“雷同”。“这会不会是假冒产品啊?”李先生提出疑问。调查 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那家小超市。在店门旁边的饮料柜里,放置着一些外观上与品牌可乐、菊花茶等畅销饮料“相似”的某饮料。李先生所说的那瓶“鲜橙多”与“统一鲜橙多”卖价均为2.5元。值得注意的是,该饮料上面贴有QS标志。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三家小超市,发现均有“模仿”饮料,有的没有QS标志,有的有QS标志,但却没有QS代码。解析 对于以上现象,工商局工作人员将其定义成“傍名牌”产品,“和一些企业请明星代言一样,找一个和明星长相差不多的代言,产品就比较好卖了。”据介绍,“傍名牌”产品并非意味着质量有问题,只不过是走捷径,在销售上获得更好更多的效果。 据了解,品牌饮料的利润远比这些“傍名牌”产品低,而且随着我市大超市、卖场的增多,小超市饮料的销量不及往日,“本来就赚不多,如果不卖些这种产品,小超市卖饮料根本赚不了什么钱。”一位开小超市的林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也卖可以赚取更多利润的“傍名牌”产品,但对于产品的来路和质量还是严格控制的,“没有QS标志的产品我们不会进”。提醒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这类产品在标签或名称方面虽然接近知名品牌,但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辨明“身份”。据介绍,凡是生产或销售没有QS标志的厂家或商家,均处以5万元的罚款,广大市民在购买饮料时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打电话举报。 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商品中有以上情况,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和咨询。(记者杨江/文华新/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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