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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倒卖1955万港元被批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3:16 东方早报
通讯员梁奋远黄臻 早报记者于松 三人利用外汇的所谓“黑市”差价,非法进行大量外汇买卖,从中牟利。在短短10个月内,三人出售港币1955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杜敏、冯德明与赵月霞因涉嫌非法买卖外汇已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倒卖外汇有三种手段 杜敏今年50多岁,曾是一家化工厂工人,1983年8月因赌博罪被判刑两年,后一直无业。不过,一心想发财的杜敏,将赚钱的目光放在非法买卖外汇上。 “我几乎每天都会非法买卖外汇。”杜敏到案后交代说,在黄浦区各大银行门口,很多“黄牛”都喜欢与他直接进行交易,“我非法买卖外汇的途径有三种:一是我从‘黄牛’手中收进外汇,再加价卖给市民;二是‘黄牛’有时会向我收购外汇;三是一些客户通过‘黄牛’引荐找到我交易。” 杜敏交代,对找到他买卖外汇的客户,他大都保持谨慎,会先问清对方需要汇款的数额和款项到达时间,然后加上差价算出报价,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以港币为例,每交易1000元我可赚取5角钱差价,客户接受报价后,我就通知在外地的朋友将外汇汇到;而钱一到账,客户会把相应的人民币交给我。” 在非法买卖中,杜敏多数情况下并不出面,而是派两名“手下”冯德明、赵月霞与客户接洽、收款。 非法买卖外汇是犯罪 在某证券公司开户炒股的吴某需要大量港币,经人介绍,他找到杜敏。去年12月到今年9月,吴某将人民币划入杜敏指定的账户,或到银行为杜敏直接开具现金本票、支票,杜敏收到钱后,分18次向吴某出售港币1955万元。 检察官提醒,非法买卖外汇是地下钱庄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为国家法律所明令禁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将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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