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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小区业主昨投票炒物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10:35 云南日报

  

人与自然小区业主昨投票炒物管

  律师警方都到场412票有效402票同意物管认为投票不合法

  业主投票炒物管本报记者 苏 颖 摄

  昨晚8时许,位于昆明市白龙路上的人与自然小区业主齐聚一堂,在业主委员会的主持下,对小区现物管管理小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经过近半小时的投票和统计,最终以402票的高票数通过,不再续聘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该小区的物管工作。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与自然管理处孔主任说,此投票方式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提前发出表决票450票

  10月13日晚,人与自然小区召开大会宣布自治,成了物权法实施后昆明首个宣布自治的小区(本报10月14日独家报道)。

  据该小区业主委会主任李迪介绍,小区到现在已有500余户业主入住。10月13日晚,业委会与昆明保安(集团)晋宁保安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安服务合同》,明确所聘请的保安于今年12月1日入驻人与自然小区。

  10月25日,业委会成员印发了450份《征求意见信》和《业主表决票》,提前征集业主意见和建议。

  100余名业主齐聚会所

  昨晚7时30分,人与自然小区业主会所灯火通明,墙上挂着“人与自然小区业主投票表决”布标,红色的投票箱摆在桌上。

  到晚上8时13分,共有100多名业主来到会所,准备行使自己的权利,有的业主因会场内坐不下,就站在门外。

  业主杨先生说:“业主自己管理小区已是大势所趋,我完全同意业委会主持的投票表决方式。”小区开发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和辖区民警均到场参加投票活动。

  业主412票“罢免”物管

  投票表决共3项内容。其一:是否同意本小区现物管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于2007年11月到期后不再续签;其二:是否同意本小区自行管理并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自行管理的常设机构,聘请专业公司和专业人员为小区服务;其三,是否同意从非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3—5人组成监督机构,对业主委员会及受聘的专业公司和专业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8时25分,“投票表决开始!”会所内掌声雷动。23位栋长将收集起来的25日发放的表决票一一放进了投票箱里。

  8时35分,投票结束。

  8时50分,4名监票人宣布,发出表决票450份,收回有效票412份。经过投票表决,对第一项内容,同意的为403票,不同意的为4票,弃权的为5票;对第二项内容,同意的为395票,不同意的为13票,弃权的为4票;对第三项内容,同意的为398票,不同意为10票,弃权的为4票。表决的三项内容都是以高票数通过,业主们对此报以热烈的掌声。

  李迪激动地说:“小区自治后,我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以后还有更多事情要做,也希望我们能把它做好,建一个和谐的人与自然小区。”

  物管公司:投票方式不合法

  面对投票结果,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与自然管理处孔主任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投票表决必须由业主本人参与投票,投票方式根本不合法。同时,没有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监督执行投票,投票无效。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认为,按照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集的形式,投票人数超过总住户的半数,即可认定投票结果有效。也没有任何规定,必须有政府部门参与、监督,投票结果才算有效。

  本报记者 吕世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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