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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称夫妻难定重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4日00:26 扬子晚报

  接听时间:3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张女士:我表妹婿从两年前开始就整天泡在网上,现在发展到与一个女网友在网上以夫妻名义相称。对我表妹完全不尽夫妻义务。据说那个女网友就在我们一个城市,我表妹婿可能与那个女的也在私下来往。我表妹能否追究表妹婿的重婚罪?

  饶律师:依据我国《刑法》,只有构成重婚罪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重婚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或自己已经有配偶还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虚假方式骗取有关部门再次给予登记;另一种是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即两个人共同生活,对外又以夫妻名义相称。那么,网络婚姻的双方没有在一起真实地生活,两个人天各一方,很难认定是一种重婚行为。所以这种刑事责任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凭借网络婚姻作为一个过程、途径或媒介、桥梁,而双方走到现实婚姻当中,那性质就应另当别论了。

  郭先生:我与新婚妻子婚姻基础一般,上个月,我们领了结婚证并操办了结婚大事。可最近妻子去医院检查,说已怀孕3个月了。在我的追问下,她承认孩子不是我的,是其前男友的。我听后非常苦恼,想提出离婚。但听说妻子在怀孕期间,丈夫不得提出离婚,是不是有此规定?

  饶律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在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在那些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如婚后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的,不受此限制。根据你的表述,你妻子不是在婚后,而是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的怀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此,在你们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你若现在提出与妻子离婚,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能等待你妻子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方可提出离婚。

  吴胜 整理

  5、6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程飞律师和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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