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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借计生名义违规推销药品器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4日05:3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维)陕西省人口计生委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和计生办事场所、服务站内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规定,应有醒目的固定公布栏,明确免费服务的项目;按政策规定需收取成本费的项目,要公布项目内容,核定价格。没有公布生产单位、价格的药品、器械一律不得销售。 通知强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清查借工作名义违规收费、收受贿赂、随意处罚、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借计划生育名义违规推销药品和器械行为,严格禁止强行推销或诱导群众购买药品、器械行为。 又讯昨日,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发出关于加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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