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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送6万元钱给自己父母 妻子欲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01:17 华龙网-重庆晨报

  妻子:还我共同财产

  昨日下午4点,记者见到了这位妻子成婷(当事人要求用化名)。还没等记者开口,成婷像放连珠炮一样,边哭边骂,“王军人老实,很持家,对我爱护有加,我们结婚三年,家里的所有收入全都让王军管理,没想到他竟对我不忠,偷钱回家给父母。”

  “我们感情很好,从来没有为钱的事吵过,去年炒股赚了一些钱,过年时我还主动提出给双方父母每人一万元。”成婷说,上周五,她到银行一查才知道,三年来,丈夫分12次总同取走了6万元钱。找到丈夫,他才承认全都寄回老家给了父母。

  “孝敬父母是应该的,但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提出来大家商量。我要告王军,是要让他知道,夫妻间要的是相互信任和尊重。”成婷一再向记者声明,“即使钱要回来了,我也会再给父母。”

  丈夫:怕引起不必要麻烦

  “钱是女人的命根子,女人一旦知道要拿钱给父母,要吵三天三夜,支出的钱也要打折扣。”据王军讲,他也想过和妻子商量,但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每次都没有告诉妻子。

  律师:丈夫侵犯妻子权益

  据牟瑞勋律师讲,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王军背着成婷将家里的6万元钱寄给父母,未取得妻子的同意,已经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利。

  就赠与合同而言,王军处分了他无权处分的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这一赠与合同本身是无效的。

  专家:双方有沟通障碍

  “这是夫妻双方产生了信任危机。”昨日,如来心理事务咨询所心理专家樊强表示,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存在沟通障碍。

  这件事的发生也是源于夫妻相互之间的不信任。丈夫给自己父母钱,害怕妻子知道后不高兴,就没有告知,这是丈夫对妻子的不信任。妻子发现后,认为对方对自己不忠,这是妻子对丈夫的不信任。

  樊强认为,正确的婚姻恋爱观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把爱情与责任、义务联系起来。樊强建议,夫妻双方平时应多沟通、多接触,多找时间一起外出郊游,增进了解,消除双方的理解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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