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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领女总监花5万制作广告牌征婚(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2:29 南方都市报
华灯初上之时,征婚的灯箱广告在世贸大厦的外墙上与其他广告交相辉映。实习生郑梓煜本报记者谭伟山摄 本报讯 (记者 林劲松)“爱心金领丽人征婚,谁能成奥运新郎抱得美人归?”昨天上午,一则大型灯箱户外征婚广告亮相环市东路世贸大厦。 记者调查后得知,征婚者是某大型公司华南片区销售女总监。“能支持助学,并能够和我一起去帮助那些贫困的孩子求学,”这位正资助多位贫困山区孩子上学的女金领说,她希望征一位充满爱心和责任心,愿意与她一起帮助这些孩子的“爱心丈夫”。她希望能在明年结婚,办奥运婚礼。 征婚广告亮相闹市区 昨天下午,在花园酒店附近工作的凌小姐路过世贸大厦外,突然被一则“征婚”广告所吸引。“金领丽人征婚,还要征什么奥运新郎!”凌小姐在打给记者的报料电话中说。 昨天傍晚6时许,记者来到环市东路世贸大厦。征婚广告牌下,有不少路过的人驻足观看。有的市民表示,在报纸上见过很多征婚广告,但通过户外灯箱广告征婚这还是第一次见到。 “金领”女总监掏五万征婚 根据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记者通过“××婚姻猎头网”联系到了征婚广告的主人“可心”(化名)。短发、紫色上衣配紫色中裤,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她给人一种优雅和干练的感觉。 可心告诉记者,她今年28岁,南方人,国内一家大型公司的华南区销售女总监,曾经有过一段为时两年的婚姻,现在已经离婚两年,今年年初才从内地来到广州。 “我只是在寻找我的幸福,没有任何目的!”在采访中,可心多次强调记者不能暴露她的收入状况,因为她不想给人造成“有钱女人”的印象。这次除了户外灯箱广告,她还将在今天的报纸上发布征婚广告。这次征婚,可心总计将化费五万至六万元的费用。 应征者“爱心”最重要 可心说,今年10月,她去广西旅游,见到了一些贫困山区的孩子,孩子们的处境让她深受震撼。当时一口气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资助了9名孩子上学。因此,她要求应征者还必须“支持助学,并能够和我一起去帮助那些贫困的孩子求学。” ●金领丽人 28岁,南方某省人,国内一家大型公司的华南区销售女总监,曾经有过一段为时两年的婚姻,现在已经离婚两年,今年年初从内地来到广州。 ●应征者要求 1.38岁以下,单身,渴望成家生子(拒绝想同居或者不想要小孩者)。2.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少量烟酒无妨。3.大专以上学历,拥有一份正当职业,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最佳。追求有质量的生活。4.尊老爱幼,同情弱者,富有爱心,并且勇于承担责任。5.能支持助学,并能够一起去帮助那些贫困的孩子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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