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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儿子以探视为名“啃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8:00 武汉晚报
万勤 江霞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江霞)江夏一菜馆老板岑某,因不堪24岁的儿子强行赖在店中“啃老”,与后妻一起将儿子告上法庭。昨悉,江夏法院判决,其儿子小岑立即停止对其父亲菜馆的侵害和妨碍。 今年48岁的老岑和妻子起诉称,儿子小岑一直跟随前妻生活,且老岑已经超额支付了抚养费用,但小岑从2004年至今向自己索要了钱财达20余万元。自今年5月以来,小岑多次赖在父亲家中和菜馆不走、无理纠缠,强行留宿,严重影响了夫妻俩的生活和经营,致使夫妻关系逐渐紧张。夫妻俩特诉至法院要求小岑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开庭时,小岑并未到庭,但其提供答辩状辩称,生父岑某所支付的15万元是给母亲购房用的,并非抚养费,近期偶尔滞留在父亲家里,是父亲主动邀请去学习卤菜制作技术。 经审理查明,老岑所称基本属实。法院认为,岑某已尽了抚养义务。小岑满24周岁具备了独立生活条件,其有权看望生父,但无权强行探视干扰父母的生活。岑某有权要求其离开家中。 因此,法院缺席判决小岑立即停止对岑某菜馆的侵害和妨碍。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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