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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频频实名告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8:5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两天前,厦门民营企业老板黄木兴又向省纪委寄出了一封实名控告信,控告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安军违法违纪问题。此前,他已经多次实名向省检察院、漳州市公安局纪委等部门控告过安军。一个商人为何实名一而再、再而三地控告公安分局局长呢?

  缘起漳州警方悬赏通缉他 厦门警方认定他无罪

  黄木兴在每一封控告信上都盖上了嘉盛建设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公章,并说:“我们公司强烈希望有关部门对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安军的行为予以彻查,给受迫害者一个公道。”

  2007年6月23日,本报报道 《漳州警方通缉湖里政协委员》,介绍了省高院判决黄木兴在一起1200万元的经济纠纷中胜诉后,漳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却突然以“妨害作证罪”为由通缉黄木兴,不但悬赏2000元捉拿黄木兴,还致函厦门海事法院,要求暂停执行。

  在被通缉期间,黄木兴先后向省公安厅、厦门政法委和漳州市委等有关方面信访。2006年12月22日,省公安厅作出结论,认为此案应移交厦门警方管辖。厦门市公安局接手此案后,调查认定“黄木兴涉嫌妨害作证案”犯罪事实不存在,依法撤销此案。

  此后,黄木兴拿着两份材料开始了控告之路,一份是漳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的《通缉令》,称他因“妨害作证罪”在逃;另一份是厦门市公安局的 《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黄木兴妨害作证的 “犯罪事实不存在”。黄木兴说,通缉他是一起冤案,险些让他损失1200万。为此,在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四处投诉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希望省市有关部门能彻查此事。

  安军“我没有问题,不怕调查”

  今年6月25日,记者在漳州市公安局纪委办公室采访时,该办公室负责人就告诉记者,漳州市公安局纪委已经着手调查此案,但事隔数月,至今未果。为此,黄木兴的控告部门也逐层“升格”。从漳州市有关部门 “升格”至省纪委、省检察院。此前,记者在漳州采访时,安军曾告诉记者,漳州市有关部门在接到控告后,曾派调查人员开发区公安分局调查过,但没有查出问题。安军还表示,他知道控告人是黄木兴,也知道黄木兴投诉的大致内容。但他说,自己没有问题,就不怕调查。

  黄木兴“我没有罪,所以我敢告”

  黄木兴说,他敢实名控告,也不怕对方知道。黄木兴说:“我没有犯罪,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却差点让我进了监狱。现在,厦门公安局还我清白了,我一定要冤案制造者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安部89号文件规定,严禁公安机关干预经济纠纷。1992年在 《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中更是重申“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今后再有违反,更要从严处理”。黄木兴说:“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按规定,警方不得插手。我们双方在法院打官司好好的,漳州警方为什么要插手经济纠纷呢?我认为这是经济利益驱使。”

  目前,控告信已经寄出,黄木兴还在等待调查结果,他说:“我会继续控告,直到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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