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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恋爱真骗财 一男子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09:0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张波 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赵肖楠)在网上化名认识女网友,以为对方安排工作、办文凭、给汽车挂牌等为借口,先后骗取三名女网友现金1.61万元。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36岁的案犯骆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骆某现年36岁,原系西安市一家单位工人。2006年12月13日,骆某在网上自称为“李涛”与杨某相识,后两人开始谈恋爱。在交往中,骆某谎称其父亲是西安印钞厂副厂长,能给杨某安排工作,并以为杨某办文凭等为由,先后骗取其现金1.33万元,赃款已挥霍。同年12月份,骆某在网上自称为“李涛”又和巴某相识,后两人开始谈恋爱。2007年1月20日,骆某谎称给汽车挂牌,骗取巴某现金1000元,赃款已挥霍。

  2007年元月,骆某又在网上自称为“李涛”与尹某相识后开始谈恋爱,在交往中,骆某谎称办急事和接父母,先后骗取尹某现金1800元,赃款已挥霍。案发后,骆某的亲属将赃款退还给杨某等三名受骗者。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份,骆某在互联网上以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杨某等三人现金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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