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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打起离婚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0:00 解放日报

  

耄耋老人打起离婚官司

  日前,徐汇区法院法官孙美华和冯芳芳来到五原路夏老太家,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93岁的夏老太起诉要求和95岁的麻老先生离婚。两位老人都已年近百岁,为何要离婚?

  晚年再婚又生嫌隙

  今年93岁的夏老太是一名中国籍俄罗斯人。麻老先生则是一名精通包括俄语在内四国语言的退休教授。两人在分别丧偶数十年后,于1998年5月再婚。

  但2000年前后,两位老人先后病倒,夏老太被子女接回家中居住。分居后,两人感情日渐疏远。夏老太认为,麻老先生趁她因病住在子女家中,隐瞒了承租房动迁的情况。她请求法院准予离婚,判令麻老先生支付共同财产节余的2万元及动迁安置费30万元。

  麻老先生认为,他对夏老太一直很有感情。夏老太生病后,他尽可能去探望。他们再婚前也有约定,夏老太的户口不迁入,动迁时也不考虑她的安置费。之所以对簿公堂,是夏老太子女对动迁利益的分配有想法。

  上门开庭终解纠葛

  考虑到夏老太中风行动不便,今年9月11日下午,法官来到夏老太家上门开庭审理她与麻老先生的离婚案。

  由于夏老太无法提供要求分割动迁款的有效证据,法官在开庭两个多小时后不得不宣布休庭。休庭期间,法官先后走访了区老龄委、动迁单位等部门,调取了动迁协议等相关材料。此时,麻老先生又突然因病住院。两位法官又于9月29日来到医院看望他并再次征求意见。

  由于多次调解不成,法官只能作出判决。考虑到两位老人已无法相互照顾,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依法准许。法院认为,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离婚时,如一方确有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夏老太年老多病、生活难自理,麻老先生的经济状况略优于夏老太,麻老先生愿给予夏老太一定经济帮助,法院也准许。夏老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积蓄及房屋动迁款,因未能举证,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麻老先生给予夏老太经济补偿2万元。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解放日报文汇报

  新民晚报 联合主办


本报通讯员 侯荣康 徐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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