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法律界人士分析讨债公司生存之道都是打“擦边球”非法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0:13 云南日报

  对于“讨债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走访了多名律师及法学界专家,一个共同的声音是,除国家批准的资产管理公司有经营债权的权力外,其他企业和个人不具备经营债权的资格。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债权纠纷应依照民法、合同法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处理。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及其讨债行为是不可能合法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需求造就“讨债公司”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这个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讨债公司”在一般市民眼中显得比较神秘。很多市民表示,除非是迫不得已,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跟这些人打交道。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当通过合法途径不能如愿讨回债务时,也会考虑选择“讨债公司”,虽然他们收费较高,但效率也挺高的。“与其变成死账,还不如死马当成活马医。”

  现实中我们经常碰到的问题是:当事人往往已经走完了法律程序,欠债者败诉,但是在执行阶段却执行不了。有需求就有市场。从某种角度说,追债业务的繁盛反映出法院执行难的问题。

  一位资深法学教授认为,这本来是一个古老的职业,目前出现了新的形态和特点。这是一个行走在法律边缘的特殊群体,讨债人或讨债公司的出现客观上也满足了一些债权人的需要。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市场需求,那些民间讨债人、讨债公司才得以生存。

  就是打法律“擦边球”

  在法律上,以调查公司的名义注册,从事代理他人讨债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之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相关机构为“商账追收师”颁发职业培训证书一事,更使人觉得,那些职业讨债人行为是合法的。相关部门在对此作出的解释中强调,包括“商账追收师”在内的所有讨债人在讨债中的所有行为必须合法。但实际上,追收师们可采用的合法手段相当有限,而他们接受的债务往往都是些疑难债务。讨债公司凭什么能让那些法院都难以执行的“老赖”乖乖还钱。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暴力、胁迫、色情、地下交易等非正当手段的帮助,他们何以能啃下别人都啃不下的硬骨头?

  昆明一位调查公司的老总承认,他们其实一直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昆明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律师认为,昆明有很多律师事务所都设有帮当事人追债的业务,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才是合法的讨债行为。民间讨债公司从法律程序、操作方式上看似合法,但改变不了有偿法律服务的性质。法律规定,只有律师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这也是讨债公司很难从“地下”走到“地上”的重要原因。

  “讨债公司”并不关心债权人利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表面上,“讨债公司”是为债权人服务,但实际上,这个灰色行业追求的仍然是自身利益。

  云南维权调查联盟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讨债公司和委托人之间一般都有书面约定,但这并不说明二者之间是一种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据他介绍,“讨债公司”一般都声称不需要委托人支付定金,债务收回后,才从中提取报酬。当欠款不能收回时,讨债公司只要将借据等奉还,也无须承担什么责任。实际上,一些“讨债公司”会在执行中以种种借口要求委托人支付定金,当委托人支付了定金后,欠款仍旧不能收回,这笔定金肯定也是不会退还的。就是说,债权是否收得回来,实际上是与讨债公司无关的,所有的结果依旧由债权人来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讨债公司本身的经营行为不合法,它和债权人之间的契约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些委托人不但债务不能收回,还可能因为使用非法手段讨债而卷入刑事案件。(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