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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三块五 包车到温州 司机很生气 拉回原地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1:0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凌晨,四川籍男子邓某怀揣三元五角,从绍兴包车来温。来到目的地后,他表示自己没有钱。无奈之下,司机径直把出租车开进了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由于邓某无法交上1100元包车费,司机梁师傅又把邓某重新拉回绍兴。

  昨天凌晨5时许,一辆绍兴牌照的出租车驶进了龙港公安分局。司机梁师傅拉着一位20出头的小伙子,来到民警处报案。原来,梁师傅是绍兴人,前天夜里,邓某拦住他的车要包车到苍南龙港。两人谈妥费用1100元。为防不测,梁师傅还特意叫上了自己的哥哥同行。

  到了目的地后,该名男子竟然说自己没有钱,身上除了携带的1袋桃子外,就3元5角现金。在派出所里,邓某告诉警方,因他在绍兴与人发生矛盾,怕被寻仇,就连夜包车来温州投奔亲戚,并保证他的亲戚会给他付车费。民警用邓某提供的电话,逐个拨打,不是停机就是没人接。好不容易有个自称是邓某叔叔的人接了电话,可是一听要付1100元的车费,就挂断了电话。眼看事情无法解决,咽不下这口气的司机梁师傅,拉着邓某开车回绍兴。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克明表示,包车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乘客不付车费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因此司机梁师傅可以向法院起诉,讨回自己应得的车费。金律师又表示,只有在邓某同意的情况下,司机才能把他拉回绍兴,如果强行拉邓某回绍兴,就涉嫌限制他人自由,严重的将构成犯罪。

  本报记者 严嘉瑜 通讯员 薛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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