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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购买股权 宁波一服刑人员年分红1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2: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胡珊)1年前,宁波石油阀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安定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而入狱,虽然目前他还在服刑,但6年前他违规购买的转制股权,却让他去年获得138万的分红。

  最近,在宁波市检察院的督促下,石油阀门公司的主管单位宁波市工贸资产有限公司开始向马安定追偿这笔因国有资产流失产生的收益。据悉,这是宁波市首起追偿流失国有资产收益的案件。“案件的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已探索出一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解决之道”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检察院的一名负责人如是说。

  借鸡生蛋购下40%股权

  宁波石油阀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宁波石油阀门厂,以前是一家集体企业,2001年5月开始转制,转制的方式是将厂里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整体出让。

  今年59岁的马安定当时是石油阀门厂的厂长,该厂转制时的评估价是净资产137万,马安定和厂里的35名职工共同出钱把这些资产买了下来,马安定出资49万,占40%的股份。

  问题出在这49万上。49万中只有6万是马安定自己的钱,3万元是他贪污的公款,40万是他挪用阀门厂在银行的存单质押后贷来的。马安定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案发后,去年10月,他因这2项罪名被江北法院判了7年,目前正在服刑,贪污和挪用的公款也被悉数追回。

  然而,马安定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股权依然在他名下。按照公司章程,他每年都能得到分红,而且是旱涝保收。去年,正在服刑的马安定分红138万。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状况,这里面有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刑法,法院的刑事判决只能追究马的犯罪行为,即贪污和挪用,却不能剥夺他的股东身份。

  “督促起诉书”破国资流失问题

  “在绝大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上,国家就如同个人一样,也是一个民事主体,不能直接拿回受损的利益,得有人代国家主张权利。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却无人起诉”市检负责人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理应发挥监督和督促作用。但问题是,现行法律没有提供可供操作的依据。

  督促起诉制度因此而诞。它指的是,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上,负有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职能的部门,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而国资流失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检察机关将督促其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这是检察机关从反复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破解国有资产流失之道,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的首创之举。

  根据这个规定,今年8月,市检察院向石油阀门公司的主管单位宁波市工贸资产有限公司发了一份《民事督促起诉书》,10月8日,工贸公司将服刑中的马安定告上法院,要求他返还361万余元的资产收益。海曙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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