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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诉累 赔偿款一次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5:28 新民晚报

  一个驾驶员在运送输油管时,右足被滚落的钢管砸断。在表面看来没有过错方的情况下,面对原告一家妻儿老小的渴望,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尽快拿到赔偿款,宝山区法院的民事调解高手黄蕾法官,运用她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调解技巧,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日前终于将50.5万元赔偿款从储运公司的账上一次性给了原告凌华。感激的泪水模糊了这位坚强的山东汉子的双眼。

  运输钢管受重伤

  去年10月,胜利油田向本市某钢铁厂订购了一批油田专用钢管,并委托某物流公司承运。原告凌华的老板承担了前往储运公司提取钢管并负责将货物运往山东胜利油田的业务。

  10月25日上午,凌华驾车到储运公司拉货。突然,一根钢管滚了下来,当场将他的右脚砸断。

  诉请赔偿72万元

  经过抢救,凌华的右小腿从中段截肢,构成6级伤残。

  今年1月,凌华委托律师向宝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储运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假肢费及家属抚养费等共计72万元。

  原告认为,胜利油田向被告储运公司支付了吊装费,吊装过程就应当由被告完成,而被告在没有对车上的钢管进行捆扎牢固的情况下,造成事故,责任在于被告。

  被告辩称,根据行业惯例,钢管在车上如何摆放是由随车人员决定的,事故是由于钢管未摆放稳妥造成,责任在运输方,而且钢索钩子是原告自己解掉的,被告在操作过程中按流程规范操作,所以被告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多将吊装费返还作为人道补偿。

  找到被告突破口

  双方争辩激烈,似乎都有很充足的理由。

  原告上有老下有小,原来开车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在山东农村足以维持整个家庭的生活,现在一家的经济支柱倒了,让他们如何生活?被告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规章制度很严格,吊装流程就是这样设置的,多年来一直没有出现过事故。承办法官黄蕾意识到,这是件棘手的案子。

  一贯以高调解率著称的黄蕾没有放弃,她认为调解就应该让矛盾双方心平气和,标的一步到位,不要把矛盾转移到执行,彻底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此后,她在双方反复周转,试图找到突破口。经过多方请教,黄法官的思路豁然开朗,难道被告看似严密的操作流程就一定合情合理吗?多年不出意外就一定是对的吗?看了事发录像,黄蕾法官找来被告代理人,推心置腹地指出,被告如果在操作上将捆扎和吊车离开两个步骤倒过来的话,事故就可以完全避免。这下,被告口气缓和了下来,黄蕾趁热打铁,让被告拿出调解方案来。

  司法为民最重要

  接着,黄蕾法官为原告开列的诉讼请求各项标的进行逐一计算,并向代理人阐明各项费用的依据,最后得出50万元出头点的赔偿标准。这样,一笔50.5万元的巨款送到了凌华的手中。

  在采访中,记者问黄蕾法官,此案既然已经找到被告的责任所在,为何不干脆作出判决?黄蕾说:“对原告来说,他的诉讼目的是尽快拿到赔偿款,判决虽然干脆,而且可以多判几万元,但双方矛盾一旦再次对立,被告再上诉,最后再执行,原告真正拿到这笔钱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原告得不偿失,被告也要牵涉很多精力,再说原告也急着用钱治疗。而现在这样做既节约了司法成本,更体现了司法为民。”

  本报记者江跃中通讯员薄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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