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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弄坏表封住户被追万元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2:47 沈阳网-沈阳日报

  20余家被追缴“天价”水费

  11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大东区甘泉路2-1号楼王大娘家,老人正对着一张追缴水费通知单发愁,这是11月4日市自来水总公司大东营业处收费人员查水表时,开出的“天价”缴费单。

  王大娘说:“当时挺惊讶,咱从来没偷过水,国家规定不能动的铅封,咱更不敢碰。可收费人员说,我这水表动过,拆封后得追缴水费,我得交一万元。”

  小区每两个月查一次水费,一向节约用水的老人,怎么得交这么多罚款呢?带着这份好奇心,王大娘展开了调查,发现她住的这栋楼有20多家水表表封或铅封损坏,并因涉嫌窃水被勒令追缴水费。

  “天价”缴费单是怎么来的

  市自来水总公司大东营业处用户服务中心主任吕玉琴解释说:“我们工作人员在查表过程中,发现了这些居民家的水表被私自拆卸过,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窃水行为,按规定应该追缴水费。”

  水表是统计居民用水量的精密计量用具,为保证数据安全,自来水公司分别在水表和水管入户口安装了铅封和表封。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用户采取改装或者损坏水表、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等方式窃水的,按照管径流量×时间×水价的公式追缴水费。在对窃水时间无法认定时,按照不少于180日不多于360日计算;居民用水户每日不少于6小时不多于10小时计算。因此,这些住户每家均被追缴水费近万元。

  居民怀疑是施工时碰了水表

  市自来水总公司大东营业处的追缴水费单有理有据,但居民们却纷纷喊冤。小区门口贴着的一张停水施工通知提醒了居民,产权单位在10月末更换过小区的供水管线,居民们怀疑是施工过程中碰到了水表。

  居民乔蒲拿出了一张修水管的证据:“要追缴我们水费,我们不同意,水表上的卡子不是俺弄坏的,是维修自来水管线的人弄坏的。”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的产权单位大东区房产五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更换水管的工程,通过市区房产部门的招标,由沈阳天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进展过程中他们并未插手。经过多方联系,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在查看了几户居民家的水表后,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口咬定,绝对没有碰居民家里的水表铅封和表封。

  几十户居民每家约万元的追缴水费通知单,究竟该由谁来埋单?

  责任不应该由住户来负

  11月6日,市自来水总公司大东营业处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赶到现场,经过查验发现,有几十户居民家中的水表表封和铅封破损,还有个别家的水表安装不当,甚至发生了破损。令人惊奇的是一夜过后,随着区房产局和区自来水营业处介入调查,施工单位的态度也来了个180度的转变。施工方承认,甘泉路2-1号楼居民家损坏的水表铅封和表封,都是施工方在更换水表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

  施工单位负责人说,因为当时这活挺着急,所以在没跟自来水方面沟通的情况下,就私自把表封拆下来了。

  水表铅封和表封集体损坏的原因终于找到了。施工者向居民诚恳道歉,但是居民最关心还是那些被追缴的水费由谁埋单。

  吕玉琴主任向居民们解释:“施工单位在更换水管过程中,因为不懂法,把水表封弄坏了,这个责任不应该由住户来负,但我们会追究产权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

  本报记者徐娜通讯员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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