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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确定经适房廉租房准入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7:1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本市城八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已经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确定为6960元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确定为22700元及以下。城八区以外的各远郊区县,将参照此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住房保障家庭准入标准。 根据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RJ047制表:蒋柯RB139 城八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 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户家庭227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363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453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529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600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8万元及以下 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户家庭696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1392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2088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2784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3480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40万元及以下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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