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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倒车时撞伤产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7:3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陆晓晴)驾驶员小韩在倒车时将刚出月子的产妇王女士撞伤。近日,松江区法院判决小韩所在公司赔偿王女士医疗费、婴儿护理费等共计13万元。 去年10月16日9时许,小韩开公车办事,在一小区倒车时,不慎将王女士撞倒,致其右耻骨上下肢骨折、耻骨联合骨折等。交警部门认定小韩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事故发生时王女士刚生完孩子,不仅给她造成身心痛苦,还导致她无法照顾婴儿。为此,王女士将小韩所在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婴儿护理费等共计18.67万元。 法院认为,事故发生时,小韩正在从事职务行为,对王女士造成的损害应由小韩所在公司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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