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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借债经商 为挣面子 人财两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9:43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刘凯 实习生李凯)为挣面子,上门女婿借钱做生意亏了本,刚离婚,债主就上门。昨日,心灰意冷的张先生致电法律在线:“前妻能否帮我还这笔债?”

  张先生家住江汉区,2004年与妻子杨慧结婚,由于妻子家境富裕,自己一无学历,二无背景,岳父岳母对他一直很冷淡。时间一长,妻子也渐渐瞧不起他。

  2006年,张先生决定辞职自己做老板,他找朋友王乐借了20万元,走上创业之路。

  起初,张先生的生意很顺,赚了钱统统给妻子贴补家用,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但去年起,公司开始走下坡路,今年3月终于撑不下去倒闭。张先生勉强还完公司债务,但借王乐的20万元一直欠着。

  今年7月,张先生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中没提及这笔债务。

  9月以来,王乐多次讨债,张先生变卖了所有财产,还清了利息和本金7万余元,但剩下的13万元实在拿不出来了。(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勇认为,根据《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张先生的借债行为是在家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经营公司也是为了取得家庭利益,因此这笔债务应该是张先生与前妻的共同债务,不应由张先生一人偿还。张先生可以让王乐将自己与前妻一同告上法庭,由法院裁决他与前妻的偿还比例,以减轻自己的债务负担,但张先生必须举证,他借钱开公司的收入是夫妻共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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