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购买二手房别忘翻旧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1:00 大连晚报

  买套二手房却发现原房主拖欠数千元取暖费用,为在今冬顺利采暖只好为别人的欠账买单;供暖部门提醒:

  购买二手房别忘翻旧账

  ■首席记者 刘万恒

  近日,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件事情:他在西岗区南石道街购买了一套112平方米的住房,但在准备搬家时却发现前房主欠交了5000多元钱的取暖费。要在今年冬天顺利采暖,他还得为前房主的欠债买单。

  类似的情况近年来发生不少。供热部门提醒购房者,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查清供暖费上有无“旧账”。

  【案例】

  马虎房主无奈为人买单

  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今年7月份购买了这套位于南石道街的住房的。“当时我考虑到今年就要入住,因此对这套房子的周边环境、交通线路都进行了细致的考察。此外还对房屋是否欠物业、水电费进行了详细了解。但是唯独没有查看该房的暖气交费单据。”杨先生说,当时一是因为房屋中介和房主都向他承诺:该房肯定不存在任何纠纷,让他放心购买。二是由于买房时还是夏天,自己根本没有想到暖气费这回事。

  然而在买房入住后的11月2日,杨先生到供热单位去交纳取暖费,此时他竟发现自己买下的这套住房共拖欠了5000多元钱的取暖费,其中包括两年的欠费和滞纳金。“我赶紧和前房主进行联系,可是对方说自己不在大连,也不承认自己欠交过暖气费,找中介人家则告诉我二手房是否有欠费得买房人自己查看,中介没有义务替我查明。”杨先生说,供暖单位通知他,不结清欠费今年就不能给他正常供暖。“这样一来我只有为别人的欠账买单了。毕竟购房合同上也没有单独写明关于暖气费的问题。”杨先生无奈地表示。

  与杨先生的遭遇类似,市民王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买卖合同时,原房主提供了一张2006年交纳取暖费的单据,并表示以前没有欠款,王先生也没有核查,结果原房主实际还欠两年暖气费。“现在已经找不到原房主了。”王先生与中介再次联系,因为在他购房时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原房主在房屋转让后,中介协助结清暖气、煤气等费用。“如果因此产生损失,买方无需负责,由卖方负责赔偿。”但与中介多次交涉,对方均拒绝承担这个责任。

  【纠纷】

  缘于忽略暖气费缴纳情况

  在供暖期即将开始前,二手房的购买者们也格外关注所买房屋的供暖问题。亿达不动产一位姓孙的客户经理向记者介绍说,从10月下旬开始,不少看房客户在挑选房源时非常注意供暖企业的供热质量以及房屋内的供暖设备是否完备齐全。记者了解到,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迎合购房者的心理,还推出了“供暖房”这一概念。一些中介机构的房源信息上就出现了“供暖保质保量”、“地热24小时供热”、“室温必保20℃”等宣传内容。

  孙经理说,在冬季即将到来前,供暖质量好坏将成为买房人选择二手房房源的一个重要标准。“供暖好房子卖得就好”。不过孙经理也表示,很多购房者在办理房产交易时只关注房屋内的暖气设施,忽略了暖气费的缴纳情况,结果造成买了二手房的用户不愿替原来的房主缴纳欠费,而自己也没法用暖气的情况。据介绍,一些小中介不会在房屋过户时协助购房人与原业主进行相关物业交验,购房者在交易完成后如发现原业主往年供暖费尚未结清,往往会形成旷日持久的纠纷。

  提醒

  买二手房一定查清欠账

  大连海星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军律师认为,在房屋产权转让前,购房者应该到相关部门查清房子是否有欠供暖费的情况,供热公司也应该配合,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如果房子以前欠供暖费,事后因欠供暖费出现的一切问题,与新房主没有任何关系,原来的房主应该承担以前的供暖费。

  记者从大发热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居民买二手房时,可以到供热企业办理用热变更手续,供热企业届时将用热户主和地址做相应的变更,同时查询前任房主前几年暖气费是否缴纳完全。如果买房时没有变更,供热企业只能按照原来的情况进行收费,以前所欠的暖气费补齐了才能给予供暖。该工作人员提醒说,买房人不要轻信房主或中介机构,一定要自己核实。

  刘红军则表示,房屋交易后,新、旧产权人或承租人如何交采暖费,不仅要看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是如何交接的,还要看如何同供热公司结算的,如何办理供热合同解除和变更的。如果同供热公司办理了采暖费的结算,解除了原合同,今后发生的采暖费就应该由买房人承担;买卖房屋双方都没有到供热公司办理采暖费的结算和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原合同将继续有效,供热单位可以向合同的一方追缴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也可以向买房人或房屋使用人收缴发生的采暖费。

  新闻链接

  提防上门换罐换来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罗原丽 李述华

  本报讯最近,甘井子工商所接到几起关于上门换液化气罐方面的投诉,最终因为无法找到经营者的确切身份而无法获得圆满解决。

  某饭店采购员王某一年前交了400元押金给某石油液化气公司送煤气罐的员工,现在想退押金,却怎么也找不到该单位,那位当初收钱的员工也联系不上,王某保存的收条上写着某石油液化气公司的字样,但没有公章和“押金”字样。工商人员与该公司联系,一位女士称那名经手人已经撤换,以前的押金没有留存根,所以无法确认是不是跟该单位有关。

  消费者许先生家住南关岭,今年9月1日在某石油供应处租用煤气罐,在关闭总阀时从壁柜喷出一个火球,造成其脸部、胳膊、双腿20%烧伤。厂家自称是人为造成大阀胶皮垫碎了,引起漏气导致喷火。工商人员接到许先生的投诉后,凭借联系卡上的内容,进行了实地核查,结果这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甘井子工商分局就液化气罐投诉案件,加大检查力度,查处了三起无照存储经营民用液化气案件。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去有固定经营地点的合法单位购买液化气,并索要正式发票。这样才可以尽可能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并且在发生问题时容易得到解决。千万不能贪图方便和便宜,随意接受不明来路的上门服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