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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尚未涨价 擅自收1元最高罚10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9:12 云南日报
顾小姐昨日两次打出租车,两位的哥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竟然不一样:一个收0.5元,一个收1元。究竟是哪个违规收费呢?记者从昆明客管处了解到,在新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尚未经过昆明市发改委批准前,按老标准收取即5角,收1元则属乱收费。 客管处昨天听取了顾小姐的情况反映,并将向当事司机核实,一经查实,将按照昆明出租车相关管理规定,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停业学习5天,并进行扣分。 据了解,目前93#汽油价格涨到了5.30元/升,客管处日前根据规定向昆明市发改委提交了燃油附加费上调到1元的建议。昨天,客管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相关批复还没有下来,燃油附加费还只能收0.5元,擅自收取1元将按乱收费论处。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为了防止有司机趁机乱收费,客管处已经组成了检查组,上街及深入出租车公司进行检查。本报记者周平洋(春城晚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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