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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办好宣传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9:44 云南日报

  彝良县龙安乡退休干部陈文金,坚持义务办宣传专栏18年,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退休干部关心农民群众的先进性。

  如今已80岁高龄的陈文金老人,1989年从乡司法助理员岗位上退休后,回到家乡彝良县龙安乡摸槽村。针对摸槽村通信落后、消息闭塞的状况,陈文金思考如何在自己的晚年为家乡人民办几件好事,为家乡的发展尽一点力。于是他选择了办宣传栏,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让群众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加快发展。说干就干,他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在自己家门口的公路边做了一个宣传栏,走路到十几里的集镇购买笔墨纸砚。从此,老陈18年如一日地守护着这块宣传栏,每月2期,从不间断。

  由于老陈的宣传专栏内容丰富、浅显易懂,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观看,村民们从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一些群众经济基础薄弱,他就无偿资助困难村民购买良种;针对当地部分群众饮水难、灌溉难的问题,他又发动群众修建水池,解决了近30户人家的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等问题。另外,陈文金老人还大量宣传蔬菜种植、科学养牛等方面的科技知识。通过几年的努力,摸槽村群众尝到了科技的甜头,全村群众粮食产量一年一个新台阶,经济收入一年比一年高。

  为了改变家乡人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民间纠纷不断,陈文金老人想到了发挥自身特长,宣传法律,努力提高村民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能力。他每年都要花上千元钱购买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报刊和杂志,在自己弄懂的情况下,利用全村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之机,进行法制讲座。在宣传栏上,他总是以生活中的一些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拟写和分析如何运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案例,使之通俗易懂,难怪当地群众说:“老陈讲的东西就是管用。”此外,只要哪家有纠纷,无论是邻里矛盾,还是土地纠纷,甚至婆媳争吵,他都主动上前,帮助解决。

  老陈对义务出专栏倾注着一片真情,他的辛勤工作,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肯定。他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银星荣誉奖章”,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普法先进个人”,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还被选为县、乡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优秀共产党员……

  如今,在众多光环面前,老人仍然一如既往地在他那两米见方的阵地上辛勤耕耘着。他说:“我要继续办好宣传栏,能多出一期算一期,直到不能动的那一天。”

  石兴华(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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